在美国,医院在聘请兼职医师时,要经过医师协会的批准,比如某医院要聘请心血管科的专家,医师协会会对该医院的技术力量、医疗设备等方面进行相关调查,达到要求的才会获准聘请兼职医师。医师协会对兼职的医生的资格设定一个标准,包括技术和道德标准。建立兼职医师随访机制,每年实行年检。随访的内容包括对每个兼职医师的治疗成功率、死亡率和并发症率统一考评,并制定出统一的标准。假如不合格,医师协会可随时取消其兼职资格,从而保证兼职医师的医疗质量。
对兼职医师实行准入制,这是国外医疗市场管理的一种新的趋势,同时,医务人员合理流动,优化了社会资源,也符合市场规律。同时,也应看到政策放开可能会带来的问题,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尴尬。假如国家实行医生兼职制度,卫生部门必须借鉴国外经验。首先,对兼职医师实行准入制度,进行统一考评。明确具有7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的执业医师才有资格申请成为兼职医师。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医师协会对具有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考评,允许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进行兼职执业,且每名兼职医师最多在邀请他的医疗机构中选择5家进行兼职执业。医师协会应每年进行兼职医师的年检考核,凡是治疗成功率、死亡率或并发症率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医师协会制定的标准,均不予年检。其次,设立邀请医疗机构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主管部门,根据本地情况确定可以邀请兼职医师的医疗机构条件,比如该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医疗设备等软硬件条件。这样才能保障兼职医师的医疗服务质量。第三,由执业医师协会要求兼职医师和医疗机构签订兼职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兼职医师与医疗机构的法律关系以及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第四,兼职医师所取得的收入要透明化,不得私下交易,应由邀请医院或兼职医师所在医院代缴,同时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督。如兼职医师有偷漏税的行为,将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走穴”现象是个综合的社会问题,与我国目前仍处于经济转型期,许多观念还需认识和深化有关。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我国现行的医疗体制亟待改革和完善。我国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的滞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不彻底阻碍了医院的发展。比如,医院产权和人事编制的归属难确定,医院难以引进人才和资金。解决的出路就是尽早建立现代医院制度。现代医院制度不是指医院内部规章制度,而是指国有医院产权制度改革,即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是使医院经营管理走上良性发展轨道的基础,从而在微观层面上建立产权清晰的法人治理结构。随着中国加入WTO,外资医院已经在对国内一些大医院的专业人才“虎视眈眈”。所以,医院必须要树立人才不是单位人而是社会人的观念。医生何时能真正突破医院的院墙?医生何时能成为合法的自由职业者,让全社会共享其知识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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