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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侦查的是与非

诱惑侦查的是与非


诱惑侦查的是与非


王超


【关键词】关 键 词:诱惑侦查;评述;弊端
【全文】
  
  诱惑侦查的是与非
  
  王 超
  (华东政法学院,上海 200042)
  
  内容提要:近年来,诱惑侦查作为一种侦查手段已经在我国侦查部门得到运用。但围绕诱惑侦查的争论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从本质上讲,诱惑侦查的运用具有非法性、非理性,它不仅与刑事诉讼的活动规律、法治原则相悖,而且可能带来一系列弊端,不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关 键 词:诱惑侦查;评述;弊端
  DISCUSSIONS ON THE RIGHTS AND WRONGS OF POLICE TRAP
  Wang Chao
  (the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and Law, Shang Hai 200042)
  Abstract: Recently, police trap that is a special investigative method has existed in our polices. However, the argument about police trap has existed for a long time and been unable to decide which is right. In nature, police trap is illegal and illogical. It disobeys the rules of criminal procedure and law and will bring some disadvantages. And it goes against civil’s rights.
  Key Word: police trap; review; disadvantage
  
  近年来,随着一些犯罪案件日益组织化、智能化、秘密化,采用常规的侦查手段已经难以满足打击犯罪、追惩犯罪的需要,于是诱惑侦查手段越来越受到侦查部门的青睐。不可否认,诱惑侦查作为一种侦查手段是非常有效的。据广西桂林市某城区检察院统计,法院在1998年至1999年6月受理毒品、假币犯罪案件94件130人,其中就由80.85%的案件运用了诱惑侦查手段。[①]然而,诱惑侦查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近年来,围绕诱惑侦查的争论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并未形成令人信服的权威学说。本文拟对此作简要评述并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以期引起对这个问题的深入讨论。
  关于诱惑侦查的争论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肯定说
  该观点普遍认为,诱惑侦查手段的运用是现代社会同犯罪作斗争的客观需要。这主要是因为:⑴由于某些无特定受害人的对偶性违法犯罪案件[②]大量存在,以及当今社会中有组织犯罪特别突出,犯罪活动的日益智能化,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狡猾,侦查机关往往难以发现侦查线索、获取犯罪证据。如果仍采用一般的侦查手段,难以取得好的效果。[③]⑵采用诱惑侦查手段,可使整个犯罪过程都在侦查机关的严密监控之下,绝无犯罪嫌疑人毁证、匿赃、逃脱之虞,而且案件一经侦破,所有的调查取证工作也几乎同时结束,案子破得干脆利落、耗时短,也难以翻供翻证。[④](3)运用诱惑侦查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警察圈套在国际刑事侦察中是合法通用的。如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公约》中明确鼓励“控制下交付”的侦查手段,而所谓“控制下交付”正是一种警察圈套。[⑤]还有人认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宪法的最高原则是维护广大人民的权益。维护人民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同侵犯人民权益的犯罪作斗争。我国刑法的任务也即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诱惑侦查在一定限度内实施,其目的在于及时揭露、打击和惩治犯罪,它与宪法刑法所规定的原则是一致的。[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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