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行政法观的经济学基础
Economic Philosophy of Welfare Administrative Law
刘轶
【摘要】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经济自由主义思想决定了警察行政法观的产生。到了二十世纪,非“正统”经济学的兴起促进了行政权的扩大和“公务说”的产生,经济自由主义的复兴又导致了“控权论”的延续。而“凯恩斯革命”及政府干预主义带给人们的“公共福利”、“公共利益”等观念又使得两大法系的行政法治理论在逻辑基础、人文精神以及价值取向等方面取得了一致。这一时期行政法治理论的中心思想是:只有不断地缩小市场机制作用的领域,而扩大行政权力作用的范围,才能为相对人提供更为广泛的服务,公共利益才能实现最大化,我们称之为“福利行政法观”。
【关键词】行政法治理论 控权论 公务说 福利行政法观
【全文】
在西方行政法治理论的发展史中,警察行政法观与福利行政法观分别是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行政法的基本观念。前者将行政权看作是相对人权利的“天敌”,要求通过立法权或司法权限制其作用范围,后者则认为行政权的作用在于为公众谋取福利,只有不断地扩大其作用范围,才能为相对人提供更广泛的服务。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随着社会形势的变迁,福利行政法观逐渐成为西方行政法治理论的主流观念。经济学思想在这一演进过程中起了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本文拟以西方经济学为视角,阐释二十世纪两大法系行政法治理论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及其演进的轨迹,以触摸它们深层次的发展规律,把握其在新世纪的发展趋势。
一、经济自由主义与警察行政法观
西方行政法治理论产生和形成于资产阶级革命后的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福利行政法观就是从这一时期的警察行政法观演变而来的。因此,我们必须首先了解经济学思想在警察行政法观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十七至十九世纪是资产阶级夺取并巩固政权,发展资本主义的时期。在这一时期,资产阶级为了防止封建复辟,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要求取消一切限制措施和政策,论证并且实现经济自由。因此,在经济学理论上,他们必须以代表其自身利益的,以经济自由主义为核心的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取代维护封建主阶级利益的,以国家干预主义为宗旨的重商主义学说。这一任务是由代表那个时代的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完成的。他以资产阶级人性论为基础,以“经济人”的利己主义本性为依据,以“看不见的手”的论断为核心,系统地提出了经济自由主义思想,并论证了行政权力的扩张对于公共利益的危害。他认为,每个人“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种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1]斯密所推崇的那只“看不见的手”,实际上就是资本主义竞争的自发势力。他坚信,如果给予人们以追求私利的自由,就会形成具有自我调节作用的市场机制。而这种机制的建立和运行,都是政府无法代劳的。他说:“如果政治家企图指导私人应如何运用他们的资本,那不仅是自寻烦恼地去注意最不需注意的问题,而且是在僭取一种不能放心地委托给任何个人,也不能放心地委之于任何委员会或参议院的权力。”[2]斯密的思想在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占据了经济学的统治地位,对两大法系行政法治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使得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人们深信“最好的政府,最少的管理”,各国也无不围绕“行政权力”构建本国的行政法制度。于是,在英法两国分别形成了“控权论”和“公共权力说”。这一时期,行政法治理论的主题是通过立法权或者司法权将行政权的作用范围限制在国防、外交、治安、税收等有限的领域内,我们称之为“警察行政法观”。[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