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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保护版权,还是违反宪法? ——黑客网站挑战美国版权法

  上诉人受到“电子前沿基金会”(EFF)的支持。EFF是一家非营利的在线公民自由组织,致力于保护数字世界的权利。它于1990年创立,积极支持网上的自由表达和信息公开。他们提出,像DeCSS这样的软件程序属于创作,应该像其他形式的表达(expression)一样,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并认为,DMCA 禁止具有表达功能的密码的开发属于违宪。并且,上诉人指出,在2600.com网站上,该软件是作为有关DVD技术保护措施的争论的新闻报道的一部分被发表的。
  针对一审判决,被告的律师说:“这就好比对《纽约时报》说,‘你不能刊登新闻分析’”。   按照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国会不应制定对言论或出版自由加以限制的法律。而按照被告的辩论,DMCA正是这样一种法律。EFF的律师指出,该法案一边说它不影响言论自由、新闻、或合理使用,一边又似乎在宣布,发表以此为目的的工具为非法。 
  一审期间,地方法官卡普兰驳回了被告有关言论自由的论点,因为密码具有功能性(functional),应受到比其他种类的言论表达更严格的管制。他表示,被告的观点毋宁是使宪法成为一种“自杀公约(suicide pact)”。
  代表电影界的MPAA指出,在法律中,言论自由和保护版权是并行不悖的。他们承认被告在其网站上批评MPAA 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告有权发行非法软件。正如,被告无权发送他人房子的钥匙。并非每一个字词、每种形式的电脑密码都受到第一修正案所包含的自由表达概念的保护。法律始终承认,言论可以是犯罪行为,这种“表达”没有资格受第一修正案的保护。比如,“把你所有的钱都给我”也是一种言论,但当有人手持武器,对银行出纳这样说时,它已是抢劫的基本步骤。DeCSS并非意在表达观点,其唯一的功能只在规避版权保护,使人非授权地访问他人的作品。在窃取他人数字财产的高技术犯罪中,DeCSS只是“锁撬”,第一修正案不该对它提供保护。 
  上诉人的证人、匹茨堡Carnegie Mellon 大学计算机教授大卫·图尔茨基在庭审中指出,一个支持电影公司的裁决“对我作为一个计算机科学家进行自我表达的能力将产生可怕的影响”,他举例指出,LSD(一种致幻药)可能违法,但出版它的化学公式则不违法。
  针对图尔茨基的证词,MPAA的律师提出,他的意见无异于让人承认,房子的钥匙也是言论(它向锁的制栓传达信息)。DeCSS本身只是一套面对机器的解码指令,就像银行金库锁的数字密码一样,没有任何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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