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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波特》:谁说明天不是垃圾?

  文化之核心产品是文艺作品。一个最普通的美学常识是,什么样的作品是“好”作品,永远没有标准。首先,仅从纯艺术角度,什么样的作品最具有艺术价值,这是一个既要置于艺术史之大背景,又要联系当代艺术语境进行全面考察的问题。即使如此,不同流派不同标准,难有定论。何况,民族差异,时间变迁等,都在影响着一部作品艺术性的隐显,以及人们的审美判断。当超出纯艺术的小圈,什么样的作品可能最有道德性、或政治性,或其他任何价值,更是公婆各有理。而将作品投入市场,林子大了,鸟多自然音杂,阶级与身份差异,年龄、性别、学历等等都在影响着各自的美学趣味,影响着对作品的接受,从而决定着作品的市场状况。
  这就是文艺作品的价值,精神的、主观的、模糊的。而从作品到市场,甚至广阔的全球市场,在各种合力作用下,从作品价值(期待的、假设的)兑现为票房价值(现实的),其间细微,谁也不能断定。
  而在这样一个全球走向一体化、信息化的时代,本来就影响作品的价值判断和市场接受的“时尚性”,正好可发挥其重要的甚至决定性的作用。而主导当今世界文化的“时尚”是什么?从东亚到南非,人们都很清楚——欧美主流性。具体到我们身边,近代以来,西学东渐。现如今,在西方经济、政治的主导下,西方文化更获得了无法阻挡的主流价值。右手拿鼠标操作Windows,左手端一杯Coca-cola 的现代青年,休闲时自然要从网上荡来一部好莱坞的大片,哪怕它是文化垃圾。“时尚”的诱惑,你无法阻挡。
  具体一点。《哈里·波特》,当初的一部小说,作者踏破铁鞋,十几家出版商无人问津。如今,哈里·波特一阵风,从欧洲到北美到全球,挡不住的疯狂挡不住钱。是当初出版商都不识货?很难说。《泰坦尼克》,就其文本分析,一个简单的老掉牙的故事模式,本不该感动多少走向21世纪的人,可是它的票房价值让全世界惊羡。《卧虎藏龙》,多数比较理性的中国观众大都不以为然,却能感动奥斯卡的评委。其实,与很多好莱坞电影相比,很多中国片决不逊色,欧洲电影更要艺高一筹,可它们就是不卖钱。原因何在?这是美国主导性,谁也无法改变。
  一点微弱但应坚定的希望
  我们只有等死?等死是不会的。关键是,我们选择什么样的活法。选择不好,同样是前景不妙。选择大致有两种:一是模仿、追赶西方文化,在西方主流的价值天平上,与其试比高低,并争取版权产业的票房;二是不唯票房价值是求,坚持发展并弘扬本土文化(两种前提,或借鉴西方、或固守自我)。
  各种路,一直有人在走,各有收获。笔者想特别强调的是,过分与西方攀比,过分看中今天的票房价值,虽有收益“产业”的希望,但代价与风险更大。因为,第一,我们肯定做不出原汁的好莱坞,我们也挣不来好莱坞的票房。第二,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很可能、甚至肯定要损失自己的文化。一旦丢失自我,文化与产业,怕是丢了米却也没有捉住鸡。相反,坚守自我、弘扬自我,丢了今日的票房,明天总会有双丰收的希望:文化与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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