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各类产业,2001年,核心类产业超过制造业中的任何部门,如化学,金属加工,塑料与橡胶制品,电子设备,工业机械与设备。另外,核心类产业独自超过食品与饮料,纺织品,仪器,纸张,飞机,皮革,烟草,家具,石油,煤炭,木制品,以及初级金属制造业等之总合。
(2)就业人数:全美劳动力的3.5%
版权产业所创造的职位快速增加。所有版权产业合计就业从1977年3百万到2001年将近8百万,超过两倍多。核心版权产业就业增长尤快,从1977年的不到1.5百万增加到2001年的4.7百万。就业人数占全国就业的比例,核心版权产业人数所占比例从1977年的1.6%,增至2001年的3.5%,总体版权产业则从1977年的3.30%增加至2001年的5.90%。
同时,版权产业就业人数之增速超过了经济中的多数领头部门,如飞机制造,汽车制造,钢铁,制药,或纺织和服装。1977—2001年间,核心类产业的职位每年平均增长4.93%,而总体版权产业合计增长率为4.10%。它们大大高于其他经济部分在同期达到的1.50%。
(3)对外销售:因盗版而受挫
一方面,作为美国出口中最重要的部分,继续快速增长。
据初步保守估计,2001年其总额至少为889.7亿美元,比1999年增长9.4%。计算机软件和电影部门出口比较突出。计算机软件的国外销售始终创造着最高的美元价值,从1991年的196.5亿美元发展到了2001年的607.4亿美元。电影产业的国外销售从1991年的70.02亿美元增长至2001年的146.9亿美元。
另一方面,某些版权产业的对外销售增速放慢,甚至下降。某些版权产业,预录(pre-recorded)唱片和磁带最为突出,其合法的对外销售增速放慢,甚至出现下降。部分原因是新技术的扩散加速了盗版音乐的传播。美国该产业2001年对外销售95.1亿美元,比1999年的102.27亿明显下降。
所谓“版权产业”
早在1980年代,瑞典、德国等已开始进行“版权产业”的研究。1990年11月,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发表了它的第1份报告,之后,不少国家纷纷仿效。如英国、印度、澳大利亚、日本、阿根廷等。人们发现,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GDP中版权产业所占份额大约在3-6%左右。尤其是,当人们充满信心地展望电子商务的无限机遇时,版权产业界更加坚定了这样一种信念:有力的版权保护,对于稳固的经济将不可或缺,无论是发达与发展中国家,无论在传统市场还是因特网领域。
何谓“版权产业”?并无一个完整的定义,但有一种笼统的说法:这是一群在很多方面各不相同的产业,有一个至为关键的共性把它们连在了一起,它们的生存与发展都要依赖于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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