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治病!
阿:养生。中国最多只是有小病而已。
瑟:中国的社会养生早在近代就应该开始。只可惜中国自近代以来,一直被当作病人,不断地在被动手术,以致无病反成病,而且病入膏肓。那么现在如果能够让手术刀立刻停下来,为什么要让它慢慢停下来呢?
坡:如果有人扁我,我不是立即制止他,而是要求他慢慢地扁,这可太滑稽了!
瑟:看来你不是基督徒。按基督教义,如果有人打你的左脸,你应该伸出你的右脸。
坡:怪哉!我们的知识分子在基督教还算强盛的时候,偏偏信奉手术刀,如今基督教残花凋落,又偏偏当起了“基督徒”。
瑟:奴才都有自我圣化的需要。
阿:非暴力、不合作!如果知识分子真的这么做,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瑟:当然。非暴力、不合作,让甘地得以成功,那是因为当时的大英政府还有人性。我不知道手术刀是否有人性。不过,不论怎样,非暴力、不合作于知识分子总是值得提倡的,一则可以让他们扶正自己的良心,不致再成为皮上之毛;再者,依二位在前面合撰的打油诗——“良心如何被狗吃?”——所言,看家的犬也不致有过强的道德上的优越感,以至于能以主人自居。
阿:这恐怕太理想了。
瑟:是的。如果知识分子做不到非暴力、不合作,而一味地强调变革优于革命,难免自欺欺人。
坡:这种自欺欺人还得寻找圣经,否则,还算什么知识分子?
阿:变革与革命到底孰优?难道波普尔的比喻错了?
瑟:阿克太琪,我们前面曾有一条定律:一切社会政治理论若不经由法律而作用于社会实践,必将导致灾难和邪恶。变革优于革命之说之所以有道理,乃是因为革命很容易符合这条定律,造就假的宏大叙事。相反,一切没有宏大理论的革命,比如中国的历次农民革命、英国的光荣革命、美国的独立战争等,不应该让知识分子厌恶。这里的关键在于,无论是变革还是革命,谁更加有利于制度以程序的方式参与习俗与惯例的演变机制,谁就处于优先地位。波普尔的比喻是正确的,但革命不一定要对船整体重组,即革社会的命,哪里有恶性肿瘤,哪里才需要革命。中国的恶性肿瘤在驾驶室里。
阿:但革命本身是一个“无法”的过程。
瑟:按照我们前面对法律的讨论,应然法是参与的应然状态,实在法是实际的参与。如此,革命不一定比革命的对象更加无法,关紧得看谁在参与。当然,变革可以在程序系统内求之,但这未必是变革的真正含义,而若变革在程序系统外进行,变革也即无法。我斗胆猜之,对革命、变革与法律之关系的混乱认识,是人们盲从变革优于革命或革命优于变革的根源。
阿:养生讲变革、治病讲革命。我在想,谁是大夫呢?谁能够确诊毛病?现在看来清楚了,人人都可以成为大夫,只要他们掌握了法律的标准。
瑟:是这样。
阿:但是,革命有可能养虎为患,而且成本高昂。
瑟:阿克太琪,我们是在辨析观念,不是在对变革或革命做“投入—产出”研究或者风险分析。
8.4经济发展会让民主自然到来?
阿:第三种流行观念。很多人认为经济发展了,民主会自然到来,或者说发展经济是民主化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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