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00年2月29日,中国记协维权委收到江西省乐平市乐平报记者詹晓东的投诉,称其因在人民日报华东版发表了一组批评当地聚众赌博的新闻照片而受到当地领导的严厉批评,随后被单方面调离报社,人民日报华东版就此向江西省委反映,省委责成景德镇市委调查处理,而乐平当地领导却对上级机关的处理意见置之不理。他要求中国记协维护其合法权益。人民日报华东版、解放日报、北京青年报等对此事做了报道。维权委当即致电乐平市委了解有关情况。3月2日,乐平市委宣传部以及乐平报有关领导前来中国记协予以说明,他们认为上述报道基本失实,詹本人不安心在小报工作,自愿调到外报。乐平报自然就有些想法。因他原属工人编制,就把他的档案放在乐平市供销社。当然,如果双方关系较好,也可以放在乐平报社。
11、 2000年11月30日,维权委接到一起书面投诉,称7月上旬,四川青年报等八家媒体记者根据当地石棉县安顺乡农民举报,不约而同前往石棉县采访盗伐天然林之事。抵达该县后,记者当即与县委县政府领导取得联系,并希望得到支持和配合。在当地领导和农民的陪同引领下,记者发现了大量盗伐天然林的事实。然而,在记者们返回成都的当天,即全部受到了各自报社的处罚:停职检查,无条件开除等。《四川日报》和《天府早报》因报道了盗伐事件,亦当即遭到省委宣传部陶处长的警告,记者受处罚也是这位陶处长指使的。中央电视台7月29日的“新闻30分”已经报道了盗伐事件。
12、2001年1月15日早上7点,西安《各界导报》(陕西省政协主办)编缉、记者冯钊侠在西安市三桥西桥小区一荒僻处遇害,咽喉、动脉血管均被割断。此惨案引起了西安新闻工作者的极大震撼,多家新闻单位给予高度关注。警方初步调查认为是“自杀 ”。然而其亲属对此质疑,因事发前一天(即14日)冯还与朋友一起吃饭、聊天,情绪平稳,且正在搬家,途中接到一个传呼,出去后就再没回来,第二天,他的尸体才被发现。事发前,曾有人打电话到报社,询问核实冯钊侠的情况。冯的家属怀疑是报复行凶杀人,因为冯钊侠去年曾作过几个内幕惊人的批评报道。他们要求警方查明事实真相。并致信中国记协维权委。2001年2月19日维权委致信陕西省政法委负责同志,认为冯离奇遇害,作为专门负责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能部门,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应当对此展开案情调查,弄清事实真相。
四、两点新问题
1、关于新闻媒体的发行问题。一是邮政发行的垄断需要打破,二是破坏、扰乱媒体正常发行的现象开始出现,如2000年夏法制日报在某地神秘失踪,2001年2月23日新出版的第890期《南方周末》被神秘大量收购,该期头版头条是:《三位诺贝尔奖科学家指斥中国核酸营养品》,文章批评了国家有关部门和某地某企业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事实。不料该期报纸刚上报摊,全国各地就相继发生了报纸大量被神秘收购的怪事,以致买不到报纸的读者不断打电话到编辑部“投诉”,各地发行代理商也反应强烈。为满足读者需要,报社决定当天在广州、上海、西安、长春、济南、海口等印点同时加印报纸20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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