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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记协维权工作概览

  3、1998年8月,发生了兰州晨报记者被打事件,该报记者杨树森报道兰州某商厦违反消费者利益的事件,商厦总经理率人闯入报社,殴打杨树森和该部怀有身孕的部主任周玉兰,致使周玉兰流产。中国记协得悉后迅即发出声援信,引起甘肃省有关部门的极大关注,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石宗源冒雨前往医院看望了周玉兰;荣华商厦立即撤消了原总经理的职务,并公开向被打记者赔礼道歉,承担了全部经济损失。
  4、1998年10月5日,黑龙江日报记者萧芷茁因采访哈尔滨市道里区一私搭乱建事件被事主及其所雇包工头打伤,中国记协得知情况后,于8日致函黑龙江记协,向被打记者表示慰问,并希望黑龙江有关部门认真处理这一事件。该省各级领导极为重视,省委副书记、宣传部副部长、哈尔滨市市长等均作出批示,要求当地公安机关严肃处理。打人凶手在各方压力下,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有关部门对此案过程中办案不力的民警也作出了相应的处理。
  5、1999年8月12日,中国记协维权委接受了无锡日报的来访,投诉中国足协7月26日《关于奥运会足球预赛上海赛区假新闻事件的处理决定》严重侵害了无锡日报及其记者胡建明的合法权益,请求依法维护该报及其记者的合法权益,希望获得中国记协的有力声援和支持。事情的起因是:当年6月,奥运会足球亚洲预选赛第二阶段上海赛区比赛期间,国内多家报纸刊登了以“舒畅、李蕾蕾扬言要退队”为主要内容的报道,中国足协认为这是假新闻,随即作出上述《决定》,认定无锡日报记者胡建明是假新闻的制造者,并要求无锡日报赔礼道歉、严肃处理责任者并向中国足协上报处理结果、在此之前停止该报及其记者采访中国足协主办的所有比赛的资格。全国多家报纸很快刊登了这一处理决定。无锡日报于8月2日致函中国足协,表明了自己的严正立场,并于8月3日在本报发表文章说中国足协的指控是子虚乌有。
   维权委随后派员与中国足协、国家体育总局进行谈判协商,达成了初步谅解。但是由于无锡日报与他们的差距过大,未能达成解决协议。2000年1月,在维权委的支持下,无锡日报等诉中国足协侵权案一审判决原告部分胜诉。被告不服上诉,最终仍然以双方和解结束。
  6、1999年9月4日,重庆晨报、重庆电视台、重庆电视二台和重庆市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的记者在采访时,公然遭到重庆中安实业有限公司保安人员的无理阻挠和粗暴干涉,并发展成为追打、扣押新闻记者,抢夺电视台摄像设备、抢走录像带的严重事件。此事件已引起重庆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等的高度重视。维权委7日致电重庆市记协希望重庆市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此事,希望社会各界对新闻工作者正常的采访报道活动,予以积极的支持、配合与帮助,并请重庆市记协转达对被殴打记者的亲切慰问。
  7、1999年4月中国记协维权委负责人发表谈话呼吁全社会保护、支持记者的正当采访活动。当年连续发生几起记者在采访中遭殴打、机器设备被损坏的事件。3月25日,中国食品质量报三名记者被哈尔滨红太阳集团人员打伤;4月11日,贵州有线电视台两名记者在贵阳市“唐人食街”饭店采访时遭非法扣留,机器设备被损坏;4月12日,哈尔滨电视台、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5名记者根据消费者投诉去“隆马特”商场采访时遭商场人员围攻,价值26万元的摄像机被抢走并遭到损坏。维权委对打人凶手表示谴责,对被打记者表示慰问。引起有关省市和公安部领导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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