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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记协维权工作概览

  受理范围:记者在执行采访报道任务时受到阻挠、恐吓、暴力胁迫、人身伤害,新闻单位在从事采访、报道、发表等正常的新闻业务活动时遭到围攻、破坏、冲击以及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其它不法侵害等事件的投诉。 
  维权委处理投诉时一般遵循以下程序:发生权益被侵犯事件后,有关新闻单位或新闻工作者采取来访、信件、传真、电话等方式迅速地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记协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报告中国记协维权委或者直接向中国记协维权委报告;维权委办事机构接到报告后,首先进行记录、登记,视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投诉人;对决定受理的投诉,视情况进行处理,对重大、典型的投诉,则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上报维权委领导,根据其意见向有关当事人和有关地方采用电话、走访等形式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上报维权委;维权委根据上述调查报告召开会议或通过其他形式决定采取相应对策,由其办事机构负责执行;执行完毕后,制作书面执行记录,并结案归档。
  维权委对所受理的案件根据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为投诉人出具口头或书面的法律意见;支持投诉人起诉;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进行调解;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召开专题座谈会、研讨会;公开发表公告、声明、慰问电、抗议书、声援信或谴责文章、消息等。维权委通过新闻媒体对侵犯新闻工作者合法权益的事件进行曝光,对新闻工作者表示声援或慰问,一般选择在《中华新闻报》和中央各大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文章或消息。各新闻媒体大多能积极支持、配合。对于严重侵犯新闻工作者合法权益的事件,维权委向中央有关部门编发内参,以得到中央的重视和支持。维权委还非常重视加强同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联系,以争取他们的配合和支持。
  二、 典型维权事例
  1、1997年12月4日,中国记协得悉福州晚报记者顾伟因采访报道当地赌博机而在其住宅内遭到枪击恐吓之“黑枪事件”后,当即致电福建省记协,就此事件发表评论,严厉谴责这一严重侵犯新闻工作者采访权利的行为,敦促当地政府对事件进行调查并依法惩处肇事者,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众多新闻媒体积极介入报道,当地领导和有关部门也高度重视,积极侦破案件。这是近年来中国记协首次就侵犯新闻工作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公开表态,“黑枪事件”直接促使中国记协加快了成立新闻工作者权益保障机构的步伐。
  2、1998年8月,西安市几家新闻单位的5名记者在采访该市“超群”食品公司擅自更改饮料生产日期一事时被打伤。中国记协闻讯当即呼吁陕西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坚决维护记者的合法权益。此举在陕西省引起了强烈反响,打人凶手公开向新闻单位致歉,对损坏的照相、摄像等设备全部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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