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安徽省的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
阚敬侠
【关键词】新闻曝光 追查 舆论监督
【全文】
也谈安徽省的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
阚敬侠
自2000年5月22日被《新闻出版报》首次报道以来,安徽省政府的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一时成为焦点:被媒体争相报道、被邀在中国记协举办的全国第三届“新闻与法”研讨会介绍经验、被法学者研究发表文章(见上海《新闻记者》2000年第8期刘武俊《新闻监督与责任行政》)、被各地纷纷取经学习效法,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但是最近,他们却婉拒了新闻媒体的采访要求。
笔者于2月23日通过电话询问了该省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他说,目前正在进行的经验总结表明,得到很好处理的案件基本上是省法制办直接处理的省外新闻媒体所批评的不良事件,而且这些情况已经被新闻媒体报道过。它们并不具有广泛的典型性,省内各地的成功案例尚付阙如,因此还需要不断完善这一制度例如在政府系统内建立追查责任考评制,使之在全省能够得到贯彻。新闻媒体的多次报道和各兄弟省市纷纷前来学习,使他们感到自己的制度设计尚不全面,乏善可陈。他们打算在已经列入今年工作计划的经验总结会上,将着力推行追查责任考评制,把正确对待新闻批评作为对政府官员的一项考评指标。
笔者从《民主与法制》杂志社了解到,今年1月份,该社记者采访过他们,并在今年的第三期组织了四、五篇主题文章介绍、评价他们的经验和做法。但是最近,由于该杂志报道了安徽省立医院发生的一起医疗纠纷,被诉因报道失实侵权并索赔一百万,该案即将在安徽某法院开庭。
由此,笔者想到了一个现象和问题:譬如有的地方领导公开表示欢迎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媒体大为振奋,接二连三发表了几篇重磅批评报道。古人说“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如此一来,人们肯定不会因此称赞该领导的开明大度,而大多要责怪他怎么如此昏庸糊涂、管束不力。试想假使记者是该领导,又有何感想呢?人家欢迎你批评,你就不留情面、劈头盖脸地大批一通。当然,新闻界可能会理直气壮地说:“我们是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呀!为什么要讲情面呢?!”可是,难道让开明的官员因此而背负责难是合理的吗?难道这种结果会促使更多的负责官员广开言路吗?难道这不是目前各地纷纷进行新闻封锁的原因之一吗?难道这种后果有利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吗?
党政机关逐渐、主动地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批评监督是一个很大的历史性进步,应当予以充分肯定。新闻媒体更要善于鼓励这种改革的热情、保护其积极性,而不是相反。既然大家都是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工作,就应当建立既监督又合作的建设性关系,新闻界切不可因一己之私、逞一时之快、解一时之愤,使人徒增“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后悔无奈,使亲者痛、仇者快,从而破坏、打击以致摧毁国家机关的改革热情,同时也是在缩小人民群众和新闻界自己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