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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北转史直南:制礼作乐——寻求中国灵魂的法(3)

  阿:中国人虽然没有上帝,但他们也信神,这是其一;其二,基督教已经没落,上帝早已被尼采宣布死了,那把“法的统治”还原成“依法而治”,有什么不对呢?
  瑟:我对中国人是否真诚地信神缺乏研究,不过……
  坡:他们信神只是为了好玩罢。
  瑟:不过,信神的中国人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和尚、道士,他们整日修炼,要成佛成仙;一类是普通老百姓,他们“临时抱佛脚”,要有事了才去烧香拜菩萨,磕头作揖,无事时,也就是闲时,他们是不是象坡埃所说的为了好玩,我不得而知。这两类人都有着很强的功利主义目的,要说他们相信“神的统治”,让人怀疑。对于第一类人来说,与其相信神的统治,不如自己成为神之后再统治(当然,不一定要统治世俗社会,中国的神、仙从来都有他们自己的属地),——这可以说是“内圣外王”之说在佛教与道教中的实践;对于第二类人,临时才信,闲时不信,神的统治只是偶尔才有之,又如何能让人相信?至于说把“法的统治”还原成“依法而治”,那即是说,外国人有的东西我们早就有过,只是现在没有了。因此,“法的统治”的真实含义到底是什么,还是有待我们探究的问题。
  阿:瑟瑞斯,我现在已经明白你为什么说西方法治国家原先还有一条确定应然法的标准,而现在反而没有了,因为上帝已经死去。但与这个过程相伴的是法治反而在加强,这该如何解释呢?
  瑟:神有一个特点:他越是要证明自己的存在,他越是不存在。当教会国家在欧洲建立的时候,各地世俗政权肯定不服,教会法首先就得证明自己合理,王室法跟着仿效之,以后有封建法、城市法、商法等纷纷效尤。每种法律都在借助罗马法以及希腊哲学为自己申辩,于是就形成了一种彼此竞争的局面。大学在此时也开始建立,世界上第一所大学——波伦亚法学院,就是为了讲授罗马法而由学生聘用教师自发形成的。大学的建立导致知识的发展,这无疑为法律与法律之间的竞争增添了力量,而正是这种竞争本身促成了法治:每一种法律都得尊重其他法律,各种法律作用于实际所产生的冲突必须经由恰当的程序解决。换言之,正是这种竞争本身使得法律制度程序化。这种竞争在不同国家的局面,使各个国家法律制度程序化的程度也有所不同。举例而言,在意大利,教庭所在之地,教权比世俗权力在竞争中远有优势,法律制度程序化的程度远远不够;在法国,皇权比教权具有相对优势,法律制度程序化的程度也显得不够,而一旦知识的发展导致神衰落,他们就直接仿制查士丁尼法典,从而形成了《拿破仑法典》;在英国,因为碰巧有了贝克特主教和亨利二世之争,竞争大体上呈现出一种势均力敌的局面,法律制度程序化的程度就相对适中。在以后的英国,又因为议会与王室持续不断的竞争(斗争),使得法律制度的程序化进一步发展,法治逐渐健全。因此,如果我们把法治的含义落脚于法律制度的程序化,则不管神是否存在,只要这套程序系统能够通过分权制衡的竞争方式发展它自身,法治就能加强。
  阿:这样说来,法治的含义在于法律制度程序化?
  瑟:是的。这也就是我为什么说从政治社会到法治社会,意味着制度程序化。
  阿:但是,一种制度的施行不是很自然地需要一套程序吗?如果真是这样,那区分制度和程序就没有什么意义。
  瑟:一种制度的施行当然意味着一种方式,或者说一种过程,但这种方式或过程与程序是两个概念,说制度程序化也就是说这种方式或过程程序化,因而就不意味着这种方式或过程本身是程序。
  阿:听起来有点抽象,可举例说明?
  瑟:比如说“专制”一词,这个词本身就意味着一种“制度”,但这种制度之所以为专制制度,不在于这种制度的施行有无方式或过程,而在于这种方式或过程是随心所欲的——随专制者之心,所专制者之欲。
  阿:还是有点抽象。
  瑟:比如说“杀人偿命”,在中国这是古已有之的一条制度,无可厚非。但是如果这条制度的施行不程序化,比如一个官员发现在一个村落中有人被杀,他断定罪犯必定是该村居民,为了查清罪犯之便,他随心所欲地对该村村民刑讯逼供,你看,他有他的方式和过程,但如此一来,不管是否查出罪犯,最好的制度也必将走向专制。
  阿:可是,瑟瑞斯,要是“杀人偿命”这一制度施行的程序就是你举的例子中那个官员所采用的方式,那岂不是说程序本身在专制?
  瑟:如果“杀人偿命”的制度真的如此程序化,专制是不可能产生的,因为老百姓肯定会比官员先发现尸首,为避免刑讯逼供之苦他们肯定会隐藏尸首,或者不报案,即便有人报案他们也会想方设法证明谋杀并不是事实。这样一来,“杀人偿命”的制度将形同虚设。
  阿:由这个例子是不是可以做一个推论:如果不程序化,任何制度都可能走向专制;如果程序化,制度的目的又有可能不达?
  瑟:我想是可以的。
  阿:看来问题的焦点就在于最适宜的程序了!
  瑟:是的。
  坡:我萌生一个念头:专制社会之所以专制,并不在于制度本身,而是在于制度没有程序化;而制度不能程序化,又有其内在的抑制机制——统治者要尽可能实现制度的目的。
  瑟:有道理。
  坡:难怪我们国家反复在加强法制,真是越加强越专制。
  瑟:坡埃真有点夫子不言。如果我们的制度真的程序化了,只需让程序运行即可,不需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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