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新闻媒体之间存在利益互动关系。一方面,企业必然需要新闻媒体进行广告发布,获取国内国际形势、社会需求等多方面资讯;另一方面,媒体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企业支付的广告费,媒体制作满足受众需求的新闻精品的直接目的是扩大传播范围以获得尽可能多的企业广告,同时,企业与现实的和潜在的购买者、使用者之间的供求关系也是媒体的必然谈资。他们共同的利益是:互为所用,利用对方获得社会关注从而实现产品和服务的交易。
三、企业--媒体之间的相互制约与合作关系:广告和舆论
企业--媒体关系的上述基础决定了二者关系的性质是相互制约与合作。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媒体是民主政治的公器,他们共同推进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必然是民主和法治的经济。企业质量问题所包含的企业与消费者、企业与国家机关行业协会等公共管理者、国家与民众等诸多关系都涉及到民主法治。这些关系的调整必须通过媒体才能进行,而媒体又必须同时实现自己的经济目标。
1、相互制约关系。企业不景气必然带来媒体的不景气。因为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是经济的上游,媒体仍然要依靠企业的广告和其他资讯需求才能生存。因此,媒体从根本上并不愿损害企业的利益而相反会高兴于企业的兴旺发达。同样,在商业营销和质量信誉至关重要的今天,媒体对企业发挥着社会舆论监督和广告宣传的显著作用。因此,企业既离不开媒体的支持,也不能逃脱媒体的批评。
2、合作关系。企业和媒体在经济上是共生的,这决定了合作关系是二者关系的基本点。这一基本点的支柱是利益分配。企业和媒体相互之间必须学会合理地分配利益。企业希望取悦媒体进而取悦公众以实现价值,媒体则希望取悦公众进而取悦企业以实现利润。他们必须相互满足对方的需求。因此,企业如果要取悦媒体,必须首先要取悦公众;媒体如果要取悦企业,也必须先取悦公众。这样,企业和媒体就在公众利益上寻求到了合作的基石。而企业和媒体之间损害公众利益的恶意串通由于违背了他们生存的基础而必将面临失败。
四、建立互信、互谅、合作、对话的企业--媒体关系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得出的推论是:解决企业——媒体关系困境的方法在于建立一种互信、互谅、合作、对话的企业--媒体关系。虽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了企业对其质量所负有的义务和媒体对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所享有的舆论监督、公正评论权利,同时,《
民法通则》等法律也保护企业的信誉权。但是,仅此还远远不够。必须在企业、媒体和消费者等三者之间谋求建立民主监督和协商对话的新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