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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与中国环境保护的挑战与机遇

  其次,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国际贸易的增加,将危及国内的生态安全。由于用途广泛,化学品成为了现代社会的支撑。为了实现社会和经济目标,各国加快了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化学品的国际贸易也为了满足全球性需求的不断增加而扩大。入世后,我国在化学品方面的自由贸易活动很更加频繁。但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缺乏有关所进口的危险化学品的充分信息,以及对此类化学品进行环境无害管理的基础设施。因此,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特别是进口)将对我国的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构成重大威胁。
  3、入世可能打开国外将污染转嫁给我国的“潘多拉之盒”
  污染转嫁是国际贸易和投资流向发生变化的结果,它是指外国污染转移是指在人为控制下,污染物或污染后果、污染责任从一国境外转移到该国境内。污染转移的实质是污染后果和污染责任的转移,污染转移的方式有多种,其中在中国常见的有这几种:(1)污染物的转移。如将外国的固体废弃物转移到中国;(2)污染产品的转移。如将外国禁止或限制销售和使用的含有污染物质,对环境有害的产品销至中国;(3)污染技术、设备的转移。如将外国淘汰的对环境有较严重影响的技术和设备转移到我国;(4)污染行业的转移。污染转嫁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前就已经存在了,但是加入WTO后这一问题将更加突出。发达国家的污染转移到我国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发达国家日益增加的污染物数量和日趋严格的环境标准,使污染处理的成本急剧上升,而我国环境标准相对比较低,加之劳动力价格低,使污染处理成本小,可获取高额利润;二是发达国家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许多污染企业在本国难以生存。而我国有些地方迫切希望利用外资来发展经济,国内某些企业环境保护意识薄弱,片面追求眼前利益,忽视可持续发展根本战略,这给发达国家转嫁污染企业和废物提供了机会;三是我国对工业产品缺少环保标准或标准比发达国家低,使发达国家有可能将不符合本国环境保护要求的技术转让至我国;四是环境保护法律不完善,执法不严也是导致境外污染输入的重要原因。入世以后,随着贸易、投资的进一步自由化,发达国家可能会在国际经贸合作的名义下,通过跨国公司经营、直接投资等渠道,向我国转移其比较优势衰减的传统产业。而国内一些地区和企业由于存在持续的投资饥渴及特有的速度偏好,在急于脱贫致富的强烈心理驱动下,在非法经济利益的引诱下,可能会设法规避“三同时”、环境影响评价等预防机制,从国外引进高污染、高能耗的产品和产业,造成结构性污染。而我国投资体制改革后,用项目登记备案制替代现行的行政审批制,企业投资决策权将扩大,容易造成政出多门、多头审批,程序混乱。这在客观上也会导致污染项目准入审批失控。
  4、入世附带的“市场失灵”会对加大我国环境保护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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