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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政府职能的转变与中国改革

   三  产权问题
   文明社会的产权概念是洛克给出的。产权是一个社会赖以存在的道德共识,关于产权的基本共识,包括对生命,财产,个人自由的尊重。产权是规制着人们经济活动并使其活动的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充分接近的制度和规范。产权制度的作用是减低个人收益外在化的程度,让个人收益与个人的活动直接挂钩。当产权清晰时,市场就自觉,而如果产权没有清晰的界定,市场动力就消失了。所以经济是可以自律的,但自律的核心就是私有资产。
  企业追求长远利益的积极性在于产权,产权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奕的规则。因此,产权是信誉的基础。明晰的产权是人们追求长远利益的动力,只有追求长远利益的人才有积极性讲信誉。   信誉机制的建立需要相对稳定的政策环境。政策环境不稳定,人们就倾向追求短期利益。因为政策的不稳定会导致博奕的重复性降低,并且使欺骗行为难以观察,因为欺骗者可以将坏的结果归因于外力因素。
   四  政府管制问题
  对政府对市场的管制,Grossman和Hart首创以不完全合同理论来解释。不完全合同指对未来可能的状态及行为没有明确规定的合同。即在unobservability和unverifiability,不可观察及不可确认的情况下的合约。实际上合同也是不可能完全的,合同有空挡,就导致权威解释的出现。
  所谓企业文化其实就是弥补正式合约的缺陷的。政府的权威也来自不完全合同,法律作为社会契约,没有规定清楚的,就由政府说了算。“政府部门常常把规章制度写得很模糊,因为他们知道,规章制度越模糊,他们的权力就越大,因为解释权在他们。结果是,经商做生意的人不得不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于与政府部门搞关系,以求得到一个对自己有利的解释。”
  我国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改革开放之前的计划经济时期,基本的认识是“政府是万能的,市场是无用的。”这种认识推广到政策上,就是只要计划,不要市场。第二阶段,改革开放初期到1984年,基本的认识是“政府基本是可行的,但不是万能的,需要市场来补充。”这就是“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指导思想。按照这种思想,政府能干的让政府干,只有政府干不了的才允许让市场干。这是认识上的进步,但仍然是本末倒置的。1985年,经济理论界开始形成了这样的认识,即应该是市场能干的让市场干,市场干不了的才需要政府干,即政府是补充的观点。
  我们很难创造一部有效的阻止特殊利益集团占有专业化与交换带来的消费者和生产者剩余能力的宪法。我们只能通过激励机制,让政府来干这件事。   为什么需要政府管制?理论认为是由于“市场失灵”。在亚当斯密看来,市场是看不见的手(an unvisiable hand)和隐形的眼睛(an unvisitable eye),市场失灵就是出现了市场干不了的事,即市场没有有效的利用资源。现在一般认为市场失灵有以下几个原因 : 1, 非对称信息,且信誉机制不起作用 。即交易的双方的信息不对等,不相互信任。信誉机制没有建立,这将导致零和博奕的出现,对整个社会是不利的。这需要政府来协调。 2, 外部性问题和经济的网络化 。市场主体之间由于非交易性的原因的相互的影响,如电信业的网络的建立,几家大公司的关闭即使与其他小公司无关,也必将影响其他电信用户的效率。为了社会利益,政府在这种情况下也应当出面。 3, 市场势力导致的配置和生产无效率。市场的自由竞争毕竟有其盲目性,也会出现垄断后的无效率的生产和对技术进步兴趣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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