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鉴定人或鉴定机构应当确立行业规范,建立相应的鉴定规则和鉴定程序。同时设定鉴定人的资格标准以保证鉴定人的能力和水平;明确鉴定的范围和内容,不应鉴定的内容不能鉴定。另外,还要确立鉴定的工作原则,如独立性原则、保密原则、回避原则等;完善鉴定工作程序,保证鉴定结果公正;同时还要建立鉴定人的责任制度,对由于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害,鉴定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鉴定问题是证据法学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也是我国诉讼制度中的薄弱环节。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领域都有许多专家、学者进行研究,笔者不惴浅陋,试图对知识产权诉讼中的鉴定问题作一浅析,与知识产权领域的同行切磋。
【注释】 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学新编》法律出版社第215页。
参阅《高钙素骨粉制造工艺专利案》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编《北京知识产权审判案例研究》第390页。
参阅《新现代汉语词典著作权案》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编《北京知识产权审判案例研究》第16页。
参见《科技与法律季刊》1999年第3期。该季刊中登载了谢冠斌、程永顺和田锡平等人的多篇关于知识产权鉴定的论文。
陈敏《论知识产权诉讼中科技知识的鉴定》载《法律适用》2000年第2期。
《
关于全国部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法65号。
详见程永顺《技术鉴定——知识产权保护中亟待研究的新课题》载《科技与法律季刊》 1999年第3期。
《
关于全国部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法65号。
详见《最新知识产权司法文件精选》(一)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编 中国标准出版社 第452页。
陈敏《论知识产权诉讼中科技知识的鉴定》载《法律适用》2000年第2期。
参见谷口安平《程序的正义与诉讼》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第261—264页。
毕玉谦著《民事证据法判例实务研究》法律出版社 第232页。
详见保尔·马特里《法国司法制度结构和法国法院中的侵权诉讼》载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编印《工业产权司法问题讲座》(1984.8)。
谷口安平《程序正义与诉讼》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2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