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郝铁川与刘大生的对话

  郝铁川:除了法律层次理论以外,您还有哪些已经或即将在法学界产生较大影响的“奇谈怪论”?
  刘大生:主要有党主立宪论,钢铁人口论(规范生育论),法人人权论等。党主立宪论主张,在宪法和政治法中明确规定党在国家生活中的职权及其程序。
  郝铁川:在宪法和法律中规定党的职权,这不太符合政治学的原理吧?
  刘大生:原理这个东西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应该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宪法要求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却不规定党的职权和程序,这对党不是太苛求了吗?试想,如果宪法和法律只要求法院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却不规定法院的职权和行使职权的程序,那会是一个什么样子?
  郝铁川:有道理。请再谈谈钢铁人口论吧。
  刘大生:钢铁人口论的基本主张是:一对夫妇至多只能生两个孩子,除了因多胞胎而超生外,其余超生行为必须承担严厉的法律责任。承担责任的不是产妇,而是有关干部和有关亲属。责任形式是徒刑和死刑,其他责任形式一律禁止,绝不允许用扒房子、罚款、没收农机具、不让报户口等方法与超生者作交换。
  郝铁川:你的目的是不是“以刑去刑”,杜绝超生?
  刘大生:正是。一年前,南京市计生委的一位干部对我说:“这两年的计划生育工作比以前好做多了”。听了他的话,我想,我的钢铁人口论可能未被采用就过时了。但是,1998年的特大洪水把许许多多不该出生的“小江珊”冲了出来(十岁的江珊居然有两个姐姐两个弟弟!!),这让我坚信:钢铁人口论根本没有过时。
  郝铁川:您的法人人权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刘大生:主要是强调企业法人的独立性和社会性,反对股东对法人实施为所欲为的专制统治。当然,也反对政府和社会侵害法人的天赋权利和法定权利。
  郝铁川:据说您还在法学以外的其他领域发表了不少新观点,有这回事吗?
  刘大生:是的。发表在1991年8月3日《大公报》上的淮河入海论,以及发表在1996年5月6日《光明日报》上的肥胖非因多吃论,就是如此。淮河入海论主张让淮河重新入海。肥胖非因多吃论认为:不是因为多吃而导致肥胖,而是因为肥胖而导致多吃。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