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对“少林”与“少林寺”辩异。有人认为,这是两个独立的概念。只有后者才属于少林寺的名称权保护的范围。并举白云机场为例加以证明。如将白云与机场分开,白云与白云机场就无任何联系。因此,少林与寺分开单用,则也不能指代少林寺,或使人产生任何与少林寺有关的误解。然而事实上,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提到“少林”时,没有不与“少林寺”相联系的。《洛阳伽蓝记》明确记载“少林,少室之林也”。这是少林寺的名称的由来。而“少林”这一名称显然不同于“法王寺”、“普贤寺”、“雍和宫”等寺院名称。无论是历史的延袭,还是人们的习惯,“少林”这一相当于“微软”、“索尼”等商业字号的“寺院”字号,已牢牢了成为了少林寺的特称。少林寺存在一千五百多年来,在关于少林寺的诗、词、赋及历朝皇帝相关的檄文中,随处可见“访少林”、“过少林”、“宿少林”、“少林访古”、“少林观雪”、“少林观武”等单用“少林”来指代“少林寺”的情况。就是著名的清朝乾隆皇帝在他的诗中也说道“明日瞻嵩岳,今宵宿少林”。如果少林是少林,少林寺是少林寺,那么少林寺内的“方丈”也就不会因为这位皇帝住过而被称为“龙庭”。史学家们也可大有作为地去考察这位皇帝当时的去处了。向国人解释相对容易,告诉他们少林寺的历史传承就基本可以理解。而对那些生活在完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对中国文化缺少了解或缺少全面了解,而又受国内外一些不适当的宣传以及一些另有企图的人恶意解释影响的外国人而言,事情似乎就麻烦了许多。英国和澳大利亚商标局的官员们就错误地,并且是固执地认为,“少林”指的就是武术,就是中国功夫,是一个泛泛名词。对这样的观点,没有一个中国人会认同。首先少林不是指功夫。其次,少林功夫也只是中国门派种类繁多的功夫中的一种。虽然是中国功夫的代表,但毕竟并非中国功夫的全部。有着1500多年历史的少林寺现在只好反复地、耐心地向存在于历史一瞬间的人们反复解释“我是谁”。
其次,中国法律关于名称权保护的规定不足,也致使少林寺的名称权目前依法得不到全面保护。对于少林寺这种宗教法人名称权,法律并没有给予特别的保护。没有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他人使用少林寺以及其他类似的寺院名称作为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机构名称。如按一般企业名称注册及保护的方法,那么少林寺似乎只能限制其他寺院不得使用该名称,而且还也存在地域限制。这对少林寺以及其他类似的寺院来说,已经不仅仅是个遗憾的问题了。也许这就是那些冠以少林寺名称的武校、宾馆、酒店及其他场所堂而皇之存在的原因之一。也许这就是一些曾在少林寺学过武或者自称在少林寺学过武的人,大张旗鼓地在美国、奥地利、匈牙利、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成立所谓的“少林寺”的原因之一。也许这就是有关机构称是代表政府授权一些和少林寺没有任何联系的企业或个人使用少林寺名称的原因之一。有人称“少林寺”是地名,有少林村,少林路为证。因此在他们的武校或其他场所名称中使用“少林寺”并没有错。少林村也好,少林路也罢,何时确定的这样的名称我们不清楚。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在中国的行政区域规划中,并没有“少林寺”这一非省非市,非县非镇的行政区。少林寺仅是嵩山脚下那悬着康熙爷御笔“少林寺”匾额,已经历了1500多年沧桑历史的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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