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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时空的叙说:民法典,小民的法典

★○穿越时空的叙说:民法典,小民的法典


鲜江临


【关键词】时空 法典
【全文】
  
   鄙人在《多元与包容:法治对本位文化的意义》一文中写到:
   “法律家同盟,一个自由心灵的同盟,将与其他自由心灵汇合,作为一元独尊文化的历史终结者, 为未来而生,为未来准备:将用崭新的伟大法典,构筑人民权利的长城,使其成为民族历史上永不消失的巍峨景观;正义女神雅斯托莉雅,在独立司法体系建构完毕后,亦将翩然而至。”
  民法典,正是梦幻中“伟大的法典”之一部,是文明社会维护社会公平的生力军,是“人民权利的长城”,是法律人心中至美维纳斯。
   她之所以令法律人乐于谈论,是因为这样的《民法典》,不应是小民的法典。
   为此,不才不得不跨过时空隧道,在“二十二世纪”,以一个法学老师的角色,“回味”当今《民法典》制定历史背景,以及人民权利的状况。
   “同学们:
   那个时候,我们中国人,还不象我们今天这样懂得权利。他们还未探索到自己权利的边界。他们把吃饱饭,就当作人权的全部含义。(同学们大笑)
   那个时候,我们中国人,还不知资本的合理配置,他们居然让公共财富,处于不计效益的管理状态之中。(同学们很疑惑)
   那个时候,人民没有土地 。一个名叫张大民的大嘴人,夜晚把脚骑在树上睡觉。(给学生图示,同学更惑)
   因此,那个世纪的中国人,虽然名叫张大民,仍是一个没有自然权利滋养的小民。
   那个时候,有一首风靡的歌,叫《一无所有》 ;它让资产统管下的人们,听了心酸。(放Xvd给学生听,课堂出现痛哭)
   那个时候,有一位姓粱的学者讲:这样的人,不是人,许多人还认为他在说相声。
   那个时候,有一种人,叫农民。这些人,常被乡里官人拷去交公款。一些流往城市,寄身脏乱角落,半夜喝令起床查身份,睡不了一个安稳觉。(有男生抽泣)
   那个时候,有一种企业,在破产的时候,可以不负责公平清偿债务。(同学问:为什么这样特殊?)
   那个时候,有一种债权,永远无法实现,叫银行担保债权。(同学问:是不是那些被坏账压垮的老银行的事?)
   那个时候,盛行罚款。(同学问:什么叫罚款?)
   那个时候,盛行行政裁判,政府参断民事官司,常用补偿替赔偿。
   那个时候,有一个特殊的机构,中国历史上也没有过的机构,叫物价局,它有权发文向老百姓收钱;更为可恶的是,它参与到司法裁判,利用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名义,实质性地介入民事纠纷;(同学说:这种机构养它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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