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证券税收制度的国际比较和制度构建
董华春
【关键词】证券税收制度
【全文】
论我国证券税收制度的国际比较和制度构建
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证券市场已比较成熟,尤以股票交易市场为代表。为了引导和规范我国证券机制的顺利运行,必须建立和完善证券税制,制定科学的证券税法。在当今时代,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国家不是孤岛,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是割裂不开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是互相联系、互相交织在一起的。因此,我们必须借鉴外国证券税制的成功经验,按照我国国情和国际惯例来科学地设计我国证券税收制度。
一、我国证券税收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从世界发达国家来看,其政府都无例外地利用证券市场为人们提供筹资和投资场所,充分利用有价证券融资特点,集中社会资金,优化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由于证券税法具有强制性、固定性等特性,大多数国家都注重利用税收手段对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行为进行调节,使证券市场朝着健康方向发展。税收对证券业起着导向作用,因为税收开征与停征、税收减免、税率的升降对证券业风险性、投机性起着高与低、扩张与抑制的影响,可以增强股民的风险意识和投资意识。
通过在一定范围内选择不同的纳税方法等鼓励性或限制性措施,可以达到促进或抑制证券市场的目的。如果对公开上市公司股票的资本收益免税或减税,对公开上市证券投资的个人或企业所分得的股息、红利实行低税率,能起到鼓励个人或法人购买证券的作用。 从证券发行角度来看,还本付息是在税前支付或在税后支付,对证券供给会产生重大影响。如果还本付息是在税前支付,就可将它计入成本,在筹资成本(与银行贷款相比)相同情况下,企业就会大量发行股票和债券,增加证券供给。从证券转让角度来看,如果证券交易的税负较重,投资者宁可长期持有,减少转让频率,从而减少证券的供给。相反,证券的供给就会增加。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税收调节力度不够,主要体现在:
(1 )我国把有价证券作为一种法定权益证书列入印花税的征税对象,用征收印花税来取代证券交易税。1990年6月, 深圳经济特区在股价暴涨时,为适度调节炒股收益采取了向卖方征收6‰的税收。 后来,参照香港的作法,借用我国印花税法的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对股票交易双方各征3‰的印花税。1991年上海参照深圳经验,对股票交易课征了3‰的印花税。1992年国家税务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文肯定了上述做法,从而建立了我国股票交易的税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