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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的代价——我的学术生涯之一:剩下的油条

  005 愧对小弟子
  
  后来,我于1978年也成了乡村教师,担任三年级语文和初中化学两门课,和我
  以前的老师成了同事。那时候,我并不担心我的业务水平是否合格,最担心自己也
  像我以前的老师一样,犯扼杀学生思想火花的错误。因此,每当那三年级的小学生
  提出一点不同意见或者指出我的某种错误的时候,我总要给予充分的表扬。
  有一个叫汪德新的,一次问我“戳”字怎么写,我说这个字挺麻烦,我要查一下词典。他等不及去问另外一位老师,并抗议说:“我们老师连个‘戳’字都不会写!”他的母亲(也是教师)狠狠地教训了他,而我却表扬了他,我对他母亲说:“他说得对,实事求是,我确实不会写那个‘戳’字”。
  有一个叫伍华玉的,曾经当众指出:“老师,你把‘装’字写错了”。也受到了我的当众表扬,希望大家向她学习。
  有一个叫高正乔的,说我处理问题不公正,我更正了我的处置并表扬了他。
  我本以为我这样做是干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哪知道我却害了我那些可爱的小弟子。1979年,我为了就读北京大学法律系,不得不离开我的家乡和我的小弟子。然而,我的那些小弟子,尤其是智商高的小弟子仍然保留了我当班主任时的习惯:随时发表不同意见,随时指出老师的错误。这种习惯和后来的某些老师的气质格格不入,因此,我的那些可爱的小弟子就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各种打击,越是聪明好问的越是如此。尤其是汪德新、伍华玉和高正乔,我明显地感到他们的智商比我小时候要高得多,然而,由于好提问题,好发表不同意见,未能得到某些老师的善待,积极性和自信心受到严重影响,到后来一个也没有考上大学,最好的考了一个大专,最差的连高中都没有考上。幸好初中是普及的,不然,他们说不定连初中都考不上。是我害了他们。
  令人欣慰的是,这三位小弟子,现在都干出了自己的事业。还是那句老话说得对: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1988年秋天,在江苏省委党校一个青年理论班的课堂上,我明确向学员表态:“在我讲授宪法学的整个过程中,你们可以随时发表不同意见,可以随时指出我的错误”。为了吸取发生在小弟子身上的教训,我又声明说:“不过,在其他老师讲课的时候,请你们不要这样”。然而,养成习惯的学员,往往忘记我的警告,他们在别的老师讲课的时候,也时不时地发表一些不同意见,搞得某些老师很不愉快。
  后来,我的学生刘轩明欲调入某省级机关法制处,处长找我的一个同事了解情况,同事说:“你最好别要刘轩明,这家伙喜欢在课堂上发表不同意见”。
  006 大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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