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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法学七大奇观(白马非白马系列)

   类似于上述错误的还有 COMPULSORY EDUCATION 的翻译。COMPULSORY EDUCATION 的本语含义是“强制教育”,被翻译成“义务教育”后,谁还明白它的本来意义呢?当然,“义务教育”的字面含义也包括“强制”的意思,但总没有“强制教育”一词意义明确。一般的人们很难弄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国家普及初等义务教育”这句话中的“义务”究竟是国家的义务还是公民个人的义务,是不是要强制人们接受这种义务教育。因为起草宪法的法学家们自己也没有弄清楚这里的“义务”二字究竟是什么意思。当法学家们和其他公民联想到“国家提倡义务劳动”时,大家就更不知道这“国家普及义务教育”的准确含义是什么了。把“强制教育”翻译为“义务教育”也是狸猫换太子。
  众所周知,美国联邦政府里有一个重要成员叫国务书记,即:THE SECRETARY OF STATE 。然而,这个作为国务书记的 THE SECRETARY OF STATE 到了和中国法学家们的笔下,却变成了“国务卿”。“国务卿”是什么意思呢?根据中文解释,“国务卿”就是“国务奴才”,就是“国务走狗”,就是“国务大臣”,就是“国务奴隶”,就是“国务太监”,就是“国务小老婆”,就是“国务妓女”。中国历朝历代的皇帝老爷们,哪一个不是将自己的忠实走狗、奴才叫做“爱卿”呢?大臣是“爱卿”,太监也是“爱卿”,大老婆是“爱卿”,小老婆也是“爱卿”,大宋徽宗皇帝赵佶先生逛妓院逛到了李师师那里,不是也一口一个“爱卿”吗?美国是民主国家,哪里来的“国务大臣”、“国务太监”和“国务小老婆”呢?大清帝国的法学家们将 THE SECRETARY OF STATE 翻译为“国务卿”完全是以专制之心度民主之腹,以皇帝之心度总统之腹,以臣民之心度公民之腹,是标准的狸猫换太子。
  可惜的是,美国有好多自称是中国通的政治学家和法学家,他们对中国人将他们的国务书记称作“国务卿”好象一点儿也不反感。
  狸猫换太子的问题好象在其他专业里面也有表现。比如,英国人和美国人与人打招呼时,喜欢说一句“HOW DO YOU DO?”,这“HOW DO YOU DO?”是什么意思呢?在所有的英汉词典中和所有的供中国人学习的英语教科书中,这“HOW DO YOU DO?”都被翻译为“你好!”。
  难道这英文中的“HOW DO YOU DO?”真的等于中文中的“你好!”吗?非也!这“HOW DO YOU DO?”的本语含义就是“干得怎么样?”,而不是什么“你好!”。
  中国人见到熟人时喜欢问“吃过啦?”、“吃的什么啊?”。这翻译成英文能叫做“YOU GOOD!”或“HOW DO YOU DO?”吗?不,绝对不能。 而只能翻译为“HOW DO YOU EAT?”。否则,就无法表明中西文化的差异了。
  中国人见到熟人时还喜欢问:“谈对象了没有?”,“结婚了没有?”,“生孩子了没有?”,“父母身体好吗?”,等等。这些难道能翻译成“YOU GOOD”或者“HOW DO YOU DO?”吗?不,绝对不能,这些只能翻译成“HOW DO YOU LOVE?”。否则,也同样无法表明中西文化的差异。
  中国人见到熟人时还经常问:“哎,混得怎么样啊?”。对于这个,英国人和美国人难道也能学习中国人的翻译“规则”而翻译为“YOU GOOD ”或者“HOW DO YOU DO?”吗?如果那样的话,中国人的劣根性就全部被掩盖了。“哎,混得怎么样啊?”之类的“问候”只能翻译成“HOW DO YOU MUDDLE?”。
  其实,中国人学西方,也不需要学得太复杂。能学会这“HOW DO YOU DO? ”就什么都有了。中国人见面如果能习惯问“HOW DO YOU DO?”,而不习惯问“HOW DO YOU EAT?”、“HOW DO YOU LOVE?”以及“HOW DO YOU MUDDLE?”,恐怕不要十年,中国就会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了。然而,由于狸猫换太子,中国人还一直以为“HOW DO YOU DO?”就是“你好!”呢!
  德国思想家康德写过一本叫做《RECHT 的形而上学原理》的书,该书的英译本、中译本对其中 RECHT 一词的翻译,也有狸猫换太子之嫌。
  德语中的 RECHT 一词的含义是“正义、权利、规范、法则”等等,与拉丁文中的 JUS 的含义是一致的。
  在中文中,与 RECHT 在含义上相对应的词汇就是“礼”。
  所谓“礼者,谓有理也”(《管子·心术·上》),所谓“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荀子·乐论》),等等,其含义就是:礼是自然法则,是正义。
  所谓“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后汉书·陈宠传》),所谓“礼者,人道之极也”(《荀子·礼论》),等等,其含义就是:礼是法律规范。
  所谓“礼者,所以便事也”(《商君书·更法》),所谓“礼不下庶人”,等等,其含义就是:礼是权利。
  商务印书馆于1991年出版的上述康德著作的中译本,对 RECHT 一词不是翻译为“礼”,而是一会儿翻译为“法”,一会而翻译为“权利”,一会而翻译为“正义。并且加了许多注释,一会儿说:这里的“法”有“权利”的意思;一会儿又说:这里的“权利”有“正义”的意思;一会儿又说:这里的“正义”有“法律”的意思。有现成的词汇不用,而是狸猫换太子,让作为读者的鄙人感到非常难过。
  英文中没有和 RECHT 相对应的词汇,英译者就应当使用拉丁文中的 JUS 一词来翻译 RECHT,否则,也是狸猫换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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