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水浒传》的具体描写来看,古代中国社会的犯罪治安预防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严密的治安制度,二是物防设施防。古代中国社会的治安制度有保甲制、连坐制、户藉制、旅客住宿登记制等。农村设立保甲制,其基层单位是保,保有保正,负责一保之治安。如,晁盖即是东溪村的保正。城镇有连坐制,一人犯罪牵连全家,一户违法,邻里皆有检举之责。晁盖犯了大罪,阖户所有人不论老小都必须跟着他逃走,(第十八回)原因就在于不逃走会因牵连而受刑罚。宋江杀死阎婆惜之后之所以只需一人逃跑,则是因为他家中早已预先备办了他父亲与他脱离父子关系的法律手续,取得了一张能证明已断绝父子关系的文帖。(第二十二回)不然,到宋家捉人的众公人一定会把宋太公以及宋清捕进县衙治罪。武大被谋杀,紫石街上众邻舍都不敢说话,怕的就是受到牵连。旅客住宿要登记,必须写明姓名、职业、来自何地、欲往何地,旅店每月上报当地里正,以备官府查看。这就是旅客住宿登记制度。晁盖等人抢劫“生辰纲”之后终于被追查出来,就是因为他们以贩枣人身份登记住店时,留下了疑点。(第十八回)
从《水浒传》的具体描写来看,古代中国社会很重视用物防设施防来防控犯罪。如,城市的高城墙既防外寇也防盗匪。再如,祝家庄的村防设施,外人进得去出不来的盘陀路,则是农村中很典型的防控犯罪的设施。
物防设施防在本质上应该是被害预防。此外,《水浒传》中所描写的预防犯罪被害的内容还有很多。如,梁中书选用杨志护送“生辰纲”,杨志押送“生辰纲”夜行昼宿,目的都在于防备“生辰纲”被劫。(第十六回)又如,鲁智深一路潜行,暗中保护林冲,是因为他预料到两位解差会谋害林冲。就在两解差动手杀向林冲之时,鲁智深迅即冲出来救护住林冲。(第九回)在《水浒传》的具体描写之中,行路之人皆随身带有武器。这除了防备遭遇凶猛野兽之外,很大程度上是防备受到犯罪者的攻击侵害。
2、 犯罪控制
区别于犯罪预防的犯罪控制是指对于已经发生的犯罪事件的控制。对已经发生的犯罪事件的控制,一是为了防止犯罪事态的进一步扩大,二是为了防止犯罪者进一步犯罪。为此,从《水浒传》的具体描写来看,古代中国社会的统治者们采取的手段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刑罚制裁,二是军事镇压。
刑罚制裁要启动一整套的刑罚机器。从立案侦查、逮捕审讯、判决定罪到执行刑罚,古代中国的整个刑事诉讼系统对于犯罪者来说都有很特别的控制、规治和矫正的作用。从侦查的角度看,古代中国有很具才华的侦案人员。在上司残酷催逼下办案的何涛,能排除万难,从乡村旅店旅客登记簿上,查出线索,追踪到案犯。无为军中赋闲的黄文炳,能从宋江的一首醉后题诗之中嗅出其谋反的欲念,其后又一再识破宋江的装疯和梁山泊伪造的蔡京家书,都能说明此人的确是破案之高手。从审判的角度来看,古代中国又有特殊的审判程序和技术。一是涉案人(作案人、原告人、未死的被害人以及证人)全部拘押,待审明判决之后才释放无罪人员;二是有很讲究的刑事讯问手段。在《水浒传》的全部描写之中,作案受审时没有受刑的,大概只有武松一位。这是因为他作完案即去自首,案情明晰,认罪诚恳,而且因为他是为兄长复仇而犯罪,知县有意回护他。武松之外,其他人不论是真正犯了罪的(如宋江杀害了阎婆惜,确实犯有杀人罪)还是蒙冤受屈的(如林冲是受高俅陷害误触法网)都逃不脱审讯时的毒刑。从刑罚的执行来看,古代中国有对服刑犯人的严格的管理制度。这种管理制度同样包含着对人性的摧残。《水浒传》中所描写的沧州、孟州、江州、登州等处的牢城营,都以杀威棒对待新到服刑犯人,都对服刑犯人施以严密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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