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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梅止渴还是画饼充饥?——浅析股票期权制度的激励意义及实施的法律问题

  股票期权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即经营者买与不买享有完全的个人自由,公司无权干涉。作为一种权利,它是公司无偿“赠予的”,实际上赠送股票期权的“期价权”(股票、期权本身的价格)。股票不能免费得到,必须支付“行权价”(期权所规定的经营者据以购买股票的价格)。这种“行权价”是一个“现价”,但这个现价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讲是固定的、不变的。
  该形式属于对经营者的一种额外奖励,经营者没有支出成本或支出成本较低,一旦行权时股价下跌,个人可放弃行权,损失很小;而一旦股价上涨,则获利较大。 期权仅是企业给予经营者的一种选择权,是不确定的预期收入,这种收入是在市场中实现的。企业没有任何现金支出,这有利于企业降低激励成本。
  期权的最大特点在于它将企业资产质量变成了经营者收入函数的一个重要变量,从而实现了经营者与资产所有者利益的高度一致性,使国有资本经营与经营者利益紧紧联系起来。
   “股票期权”的最大作用是按企业发展成果对经营者进行激励,具有“长期性”,使经营者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长期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促使经营者的经营行为长期化。 
   三、股票期权发挥作用的市场条件
   1999年7月,沃伦•巴菲特放弃了对一家公司的收购计划。原因是该企业“有让人看不懂的经理人股票期权”。巴菲特曾对此讥讽道,在涨水的时候,就连一只游不动叫不响的瘦鸭子也可以浮得高高的。的确,股票期权也并不是十足完美、不可挑剔。
    在股价波动剧烈和不成熟的市场条件下,经营者很难对自己的股份收益做出准确的预期,这样期权就难以发挥人们所期待的激励效果。如果股市是牛市,对股票期权受赠人来说,会获得相当的收入;如果是熊市,他的股票期权就一文不值。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美国,股票市场低迷,股票期权因此普遍受到人们的冷落。
    实际上,目前我国股票市场上股价的升跌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股价与经营业绩并无太大关联。现实中,经营业绩好的企业股票下跌,经营业绩差的企业其股票价格却大涨的现象并不少。所以,股票期权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有时候股价往往和公司业绩没有直接的联系,而是同整个市场的行情涨跌密切相关。
  要减少这种负面影响,必须使资本市场环境更加成熟,如美国的股票期权运做就很有效,这是因为:资本市场长期处于强势状态,股票期权能为高级管理人员带来显著的潜在收益;资本市场有效,股价上基本上客观反映企业业绩;市场经济发达,并具备健全的外部监督约束体系;存在发达的职业经理人市场,人才流动市场化;股东公众化,不涉及产权障碍,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容易接受股票期权计划;公司内部管理现代化,管理层素质比较高等等。
    四、我国目前实行股票期权的法律障碍和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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