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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花淘尽英雄--我国股指期货风险规避与模式设计

浪花淘尽英雄--我国股指期货风险规避与模式设计


董华春


【关键词】股指期货
【全文】
  [衍生工具与法律]  
     浪 花 淘 尽 英 雄
      ——我国股指期货风险规避与模式设计
       董 华 春
  1982年2月24日,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率先推出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合约,正式开始股票指数期货这一新品种的交易。莫顿•米勒认为, 股指期货(Stock Index Futures)的产生是期货史上的第三次革命。
  这场革命迅速席卷了全球,中国也融入了其中。在1993年3月,海南证券交易中心也推出了深圳股票指数期货,并按照国际惯例建立了保证金等多项规章制度。但由于当时国内资本市场条件还非常不成熟,于当年9月便停止了该品种的交易。
    七年以后, 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梁定邦透露,全国性的指数设立方案将尽快推出,股指期货将成为我国发展金融期货市场的首选品种。相比之下,国债期货本质上是利率期货,利率市场化处于起步阶段;外汇自由兑换仅限于经常项目下,离资本项目下的完全可兑换还有一段距离,因此利率期货和外汇期货的设立为时尚早.
  2000年12月13日,《人民日报》刊登题为“股市期盼避险机制”的文章,认为,避险机制已经成为中国股市的焦点问题,内地应尽快设立股指期货期权等交易形式。关于股指期货的讨论重新热闹起来,股指期货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大有”呼之欲出”之势。
  然而,93年的实验提醒我们“过犹不及”,上一讲里我们看到众星捧月踏上历史舞台的国债期货因“327事件”碰地头破血流,也许,在这次革命的浪潮里,大江东去,真正的英雄才能笑到最后。股指期货能否在中国衍生市场上给金融期货开个好头,这取决于制度的设计和宏观环境的准备,一时心切往往是“东施效颦”,理性和耐心是我们最需要的。
  我们在这讲给大家分析一下股指期货的基本特性和在我国发展该做的事情。
   一、风向哪边吹?——“中性”的股票指数期货
  股票指数期货是以某一股票指数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品种, 以股票市场的股票价格为买卖对象。股票指数期货以指数点报价,每一份期货合约的价值金额为每一点代表的金额乘以指数点数。如香港恒生指数期货每一点代表50港元,则当指数为10000点时,一份恒指期货的价值为10000*50=50万港元;标准普尔S&P500指数期货每一点代表500美元;而日经225指数期货每一点代表1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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