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第132页第15至16行:“[我们可以设想],在一个商品经济不发达的社会中,统治集团会自发地创立适合于市场经济体制的专利制度。”——此句逻辑不通,根据下一句“我们同样不能指望,……”来判断,句首“我们可以设想”应该是“我们不可设想”。
23. 第132页倒数第4行:“太平天国的[洪仁矸]在其《资政新篇》中称:”——句中“洪仁矸”应为“洪仁玕”。
24. 第134页倒数第11行:“草案经国务院[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句中“常委”应为“常务”。
25. 第147页倒数第8行:“一些国家[将]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也在逐步扩大。”——句中“将”字应为“对”字。
26. 第161页第16至17行:“尤其是以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文件时,”——句中“的”应删除。
27. 第163页第1至2行:“故有人将优先权原则[这]视为先申请原则的例外。”——句中“这”字应删除。
28. 第168页倒数第5行:“三、我国法律[]职务发明创造的有关规定”——句中“法律”之后应插入“对”字。
29. 第177页第11行:“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食品]是最为重要的问题,”——句中主宾不同质,“食品”怎么会是“问题”呢?可否将“食品”改为“食品需求”。
30. 第180页第15行:“这类均符合《巴黎公约》第11条[规定的]。”——句末“规定的”应改为“的规定”。
31. 第182页第6至7行:“目前世界上采用这种发明标准的国家只有美国等[被]少数国家。”——句中“被”字应删除。
32. 第221页第5行:“作为该契约对价的权利范围的边界理所当然应当[]清晰、确定的;”——“应当”一词之后应插入“是”字,句末“的”字结构“清晰、确定的”作表语。
33. 第224页倒数第8行:“这一问题的症结就在于专利管理机关[行为行政机关]涉足了民事纠纷的处理,”——句中“行为行政机关”应为“的行政行为”。
34. 第294页倒数第6行:“除了被侵权[]向其提起的以外,”——“被侵权”之后应插入“人”字。
35. 第311页第8至9行:“台湾[省]则由其《公平交易法》来规范上述两类行为。”——句中“省”应为“地区”。
36. 第317页倒数第15行:“……,来保护受著作[]法保护的作品不受侵犯;”——“著作”之后应插入“权”字。
37. 第328页第1至2行:“《巴黎公约》第10[第]之二规定了3类应予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句中第二个“第”字应为“条”字。
38. 第350页第14行:“《巴黎公约》对授予[专制]的条件丝毫未作规定,”——句中“专制”应为“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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