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法人获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7).内部关系,包括法人和其参加者的关系;
8).法人对自己的债务负责的能力。
3.法人不得援引对其机构或者代表人履行合同的权限为其机构和代表人履行合同国家的法所不知晓的限制,能证明合同之另一方已经知道或者应当预先知道上述限制的情形除外。
第1203条.依外国法为非法人的外国组织的属人法
依外国法不是法人的外国组织的属人法为其成立地国法。
对此类组织的活动,如果适用俄罗斯法,如果从法律、其他法律文件或者合同的实质不能得出其他结论,则本法典的调整法人的活动的规则也相应地适用之。
第1204条.国家参与的因涉外而复杂化的民事法律关系
本编的规则,如果法律没有其他规定,在一般的基础上适用于国家参与的因涉外而复杂化的民事法律关系。
第68章.对财产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所应适用的法
第1205条.关于物权所应适用的法的一般规定
1. 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的内容、其实现和保护依照该财产所在地国法确定。
2. 财产的不可动物或可动物的属性依照该财产所在地国法确定。
第1206条.对物权的产生和终止所应适用的法
1.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的产生和终止,如果法律没有其他规定,依照在作为所有权和其他物权产生或终止的依据的行为或者其他情形发生时该财产所在地国法确定。
2.依缔结的合同对在途动产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的产生和终止,如果法律没有其他规定,依照
该财产被发出地国法确定。
3.财产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因取得时效的产生,依照取得时效期限届满时该财产所在地国法确定。
第1207条.对船舶和航天体的物权所应适用的法
对于应当进行国家登记的气垫船和海船、内河航运船舶、航天体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其实现和保护适用此船舶和航天体登记地国法。
第1208条.对于诉讼时效所应适用的法
诉讼时效依照对相应的关系所应适用的法确定。
第1209条.对合同形式所应适用的法
1.合同形式适用缔结地法。但是,在国外缔结的合同,如果遵守俄罗斯法的规定,则不能因为不符合形式而认定为无效。
本款第一节规定的规则适用于委托书的形式。
2.对外经济合同的形式,假如合同的一方是俄罗斯法人,不管该合同的缔结地,适用俄罗斯法。本规则即使在合同一方为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依照本法典第1195条他的属人法为俄罗斯法的情况下也适用。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