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办
王继丰
【关键词】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办
【全文】
生命救助:如有生命危险的,应及时进行救助,包括自救,
关于医疗费用: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辆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域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当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死者的丧葬费。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者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及时报案:
迅速将事情发生地点和事情发生经过报告当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对方如有逃匿或逃匿倾向的,应最大限度地记住对方特征,比如车牌号码、身高、面目特征、口音等。
管辖: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须做好报案记录。属于重大、特大事故的,应当立即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报告。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移送主管部门,并通知当事人。
现场处理:
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通知公安机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勘查,收集证据。经现场勘查,属于交通事故的,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不属于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处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书面通知当事人。
事故现场勘查的人数不得少于二人,其中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当派员到现场指导勘查。发生重大、特大事故、涉外交通事故,地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到现场指导勘查。必要时应当商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到现场。
勘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组织抢救伤者和财物 ; (二)制作勘查材料 , 寻找证人 , 收集物证 ;(三)清点现场遗留物品, 消除障碍恢复交通 。 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 ,勘查员 、绘图员应当签名或盖章 。 当事人在现场的可以要求本人签字;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无能力签字的,应当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无见证人或者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