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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杀的“恶霸”

冤杀的“恶霸”


郭国汀


【关键词】坎坷律师路、律师之路依然坎坷、坦荡律师路
【全文】
  1951年11月25日,长汀县街头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群,只见全付武装的战士们押着一批30余人的“反革命” 前往刑场执行枪决。人群中一名17岁的青年学生振臂高呼“打倒反革命恶霸郑寇岑!”而这位慷慨激昂呼口号的学生正是郑的亲生儿子!那父亲微微抬起那饱含热泪的双眼,欲言又止的最后深情地望了心爱的儿子一眼,无可奈何地拖着沉重的双腿走向刑场…。
  40年后,已是某大学系主任、党委书记的郑教授,委托我代办落实政策,收回祖遗房产(两间)。因为当年他父亲被以“反革命恶霸”罪名枪决后,应得的一半房产亦被没收。
  来到位于长汀县南门街的一条小巷的郑宅,我不由得为这座深藏于小巷中的豪宅大院深感惊讶,虽然历经百年风雨,其建筑风格、油漆、两人才能合抱的厅堂支柱、严密的天花板,厚实的边襄隔板,太师椅,古红木家俱,处处仍显现房主当年的气派。该房占地一亩,造型美观大方、选材精细,坐北朝南、冬暖夏凉,前厅后院、绿荫如盖…
  从长汀县房管局档案中,我查到该房原主是郑克明,即郑冠岑之父。从县档案馆的县志中又查到郑克明系长汀县建州千年来最后一名晚清进士,曾任内阁中书,汀洲中学监督、县议事会议长、商会会长,长汀县志对他有较详细的记载。从县志中我又查到郑冠岑的有关履历。1924年毕业于北京中国大学法律专业,曾任北京师范教师,抗战爆发后逃回长汀,任民治日报社社长,1941年1月至1943年12月曾任国民党县党部书记。1943年底自动辞职,历任县立图书馆馆长、福建省四区训练班教育长、长汀师范国文教师,长汀一中历史教师。1951年1月在课堂上课时被捕,罪名是反革命,1951年11月15日,长汀县人民法庭以“反革命恶霸”罪名判处其死刑。10天后即被枪决。
  欲收回房产,(大小12间)必须推翻“反革命恶霸”的罪名,因为若该罪名成立,按当时的法令是可以没收财产的。而要推翻40年前的法院判决,谈何容易。
  一个出身于世代书香门第,自幼受过良好教育,也接受过高等教育,且终身从事教育的知识分子,我怎么也无法将他与双手沾满人民鲜血,依仗暴力、权势欺压人民的恶霸联系在一起。他虽曾任国民党县党部书记三年,但早在1943年底便因看不惯当时国民党内部争权夺利、互相倾轧之争斗,愤而辞职,反映了一名知识分子清高孤傲、不原同流合污的品质。当然这一切仅是从情理上推论。因此,我进一步展=开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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