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保险协会保险条款诠释》冯晓增序
《英国保险协会保险条款诠释》冯晓增序
郭国汀
【关键词】协会保险条款、船舶保险、货物保险、运费保险、集装箱保险、港口保险、P&I保险、
【全文】
序
现代保险业起源于海上贸易,因此早期的保险立法活动都是围绕海上保险进行的,尔后逐渐发展到其它财产险、寿险和责任险。从历史考察来看,地中海沿岸国家海上贸易发展较早,而海上贸易风险较大,商人们为了有效地规避风险以使贸易得到顺利开展,形成了一系列海上保险的做法和行为准则。11世纪末,在意大利北部已出现了类似现代形式的海上保险。15世纪,伦巴第商人开始使用保险单。而随着新航路的开辟,海上保险迅速发展,随之有关的保险纠纷越来越多,这使得有关国家都感到有必要制订相关法令,1468年威尼斯的关于法院如何保证保单实施和防止欺诈的法令以及1523年佛罗伦萨总结的以往海上保险做法,是早期一批较完善的条例和标准保单格式。保险业的立法也由此获得发展。
英国(伦敦)海上保险市场在世界上具有垄断地位,目前世界上大约有2/3的海上保险合同是使用1983年新的英国海上保险单格式和保险条件,涉及到船货保险及其再保险安排。而此前的英国劳氏S.G.保险单格式于1779年开始在伦敦保险市场上采用,1795年在英国取代所有其它海上保险单,成为船舶与货物运输保险的标准海上保险单。劳氏S.G.保险单的每一个词都是打过官司的,通过判例法的形式最终确定下来,使用了二百多年,未作重大改变。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委员会在对各国海上保险合同法律和条款作深入研究后,于1975年提出了一份名为“海上保险——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和文件问题”的报告,特别对英国劳氏S.G.的保险单格式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认为它使用数百年前的古老英语,很难看懂;其次,重要的是保险人保什么不保什么,不但要看保险单本身,还要看协会条款和英国1906年海上
保险法,被保险人索赔时才发现保险人可以这也不赔、那也不赔,不确定性较多;第三是保险单里保险人承保的许多风险现在已无意义,而新的海上危险不断增多,需要借助复杂的协会条款才能补充进去,很不方便。基于此,英国“劳氏保险人协会”和“伦敦海上保险人协会”两个团体着手修改旧的劳氏S.G.保险单格式,并于80年代初开始施行新保险单,其后又经几次修改和完善。新保险单及相应的保险条款至今已使用了近二十年,很少出现因其词义不明打官司,改革获得相当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