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律经济分析的再打量
鲜江临
【关键词】法律 经济 打量
【全文】
一
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这是一种潮流。由于这门学术穿戴着流行的外装,我们往往象对其他“时髦者”一样,未给予其“充分的打量”、“深切的关怀”。甚至意识之中,将这些玩弄科斯定理等新式分析工具的行为,列为“一指功”、“二指禅”之类功夫。
然,当我们以一种拓展的视野,开放的理性去重新打量法律的经济分析,去观察经济学思维对法律学的必然性“入侵”,反思卡尔马克思社会压迫的分析以及哈耶克对社会奴役的分析,尤其是用“Look法”观照社会和历史,就不得不承认:将经济和法律相联系,本身就是一个“了不起的举动”。
我们可以回溯人类的原初状态,去寻找秩序与经济的联系。我们可能遗憾只发现了几只野果、几个原始人。用“Look法”,也“看到”围绕几只野果的人际关系的互动,“看到”野果这种经济元素和以其为中心的互动秩序的形成。因此,一个设想,关于“经济”与“秩序”关联的设想,在万万年前,即可得到推认。
以后的具体分析也就不重要了,因为原始结构联系没有变化,即使到二十一世纪也不可能变化:即令“野果”的形态在不断发生变化。
吾等不得不承认:人们断不了与“野果”的关系。这就是说,人类的历史,是一部经济史。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是先人们对人类、动物活动的一种深刻体察(此乃古人之发现,知识产权归古人);如果不将这个“Look法”发现的事实,与个体自觉道德取向混同,与“革命人生观”进行狭隘联系,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人作为人,而不是神的“普遍客观的现实”。
经济是社会组织技术唯一的内核?显然并非如此。
我们又回到社会的原初状态。我们还发现了性。我们发现了几个原始人之间与野果无关的一种活动,一种影响互动关系和秩序的活动。
回到后来的社会,就有伟大学人揭示的“公娼制”与“无产者的被迫独居”问题。
我们的古人其实早就发现了这样的事实,他们说:“食色,性也”。
人类的现实历史,就在“食色”人性的基础上展开。
我们看到了圈地运动,看到了刘文采,看到了太平天国,看到了欧洲的初夜权,看到了天门108。
由于经过政治教育,有“正确的人生观”的鞭策,我们将人类的食色历史,归为“儿童不宜”。
但这种“革命性”的回避,让不少人忘记了人类历史的本来面目,甚至再现这种历史本体的行为,已经让人羞耻和愤怒;甚至以超越性的角色,否认人的这些“微贱的事实”。这并不妨碍我们承认,人类的历史不仅是一部经济史,也是一部性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