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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秩序的异化

法律秩序的异化


赵福军


【关键词】法律 秩序 异化
【全文】
     
  进入10月的近一周内,美国马里兰州相继发生了6起连环枪击凶杀案,紧接着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和佛吉尼亚又分别发生了枪击事件。这可以说是继去年9.11恐怖袭击之后的又一次引起了美国民众的恐慌和不安。其实枪击事件在美国是时常发生的,只是没有象现在这么连续,从美国的 校园到各个州的大街小巷常发生枪击事件。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那?
 
  我们知道美国宪法的“第二修正案”中明确说明:管理良好的民兵什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须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从此赋予美国人民人人都可以拥有武器的权利。立法者的本意什良好的,什担心出现军事独裁统治或者遭到外国入侵,希望美国民众可以中武器来保卫自己的生命和安全。但是他们却没有考虑到当枪支不在用来驱逐独裁统治,抵御外来入侵的时候,它将成为社会秩序稳定的一大隐患。在现代社会当枪支掌握在暴徒的手中,那么随时都可能威胁到民众的权利乃至生命。面对频繁发生的枪击事件,显然什立法者史料不及的。立法者本想建立一个和谐的秩序,但是结果却事与愿违,“本想建立一个天堂,但是却建立了一个地狱”,也就什秩序的异化。
  法律在当今的社会中发生的作用越来越大。从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来说,在世界贸易的早期,各个国家什以关税壁垒来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的,但是随着全球一体化和经济的全球化,关税向“零关税”迈进,关税壁垒失去了作用;于是又产生了技术壁垒,但是随着世界知识产权制度的进一步建立,技术的壁垒了也打破了,那么国家用什么来维护本国的利益那?法律,只有法律才可与充当此任。通过在国内法上限制一些外国人的权利来保护本国的利益。从价值方面来看,秩序,和平,公平,正义,效率等都一直什法律所追求的,其中又以秩序为基础。因为秩序对于任何的国家,国际组织和团体来言,都什相当的重要的。古代希腊的思想家柏拉图认为因才定分,个守其分,各得其所,和谐一致什理想的秩序。中世纪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则把当时的封建的等级秩序作为不可动摇的秩序。我国古代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韩非曾提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等道汉代的懂仲舒将这一思想发展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并最终成为维护我国2000多年封建统治的主流官方思想。这些都事秩序重要性的体现。其实秩序的本质就是实现安全稳定。意味着某种关系的稳定性,结构的一致性,行为程序的连续一致性,事物发展的可预测性等。而法律正是作为一种保守的社会势力(中性),以其所具有的稳定性,可预测性,连续一致性等特性,成为任何统治阶级维护统治秩序的首选要素。只有把一定的统治关系通过法律的途径制度化,合法化,统治才可与护法化才可以达到稳定。由各个王朝在开国时大兴法律就可以看出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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