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制现代化背景下,侦查模式的转化是这一主题之下的重要内容,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专家,博士生导师樊崇义教授为本次大会提交了题为《论侦查模式的转换和改革》的论文,对我国现行的侦查模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认为转换当前的侦查模式势在必行,侦查人员的观念应当从口供本位向物证本位转变。在会上樊教授还就
刑事诉讼法修正讨论中与侦查有关的部份做了介绍,特别是有关证据法方面的几大热点问题大多与侦查活动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如证人出庭作证问题、口供问题、非法证据排除问题、鉴定问题、证据交换问题、简易程序中的证据运用问题。提出当前证据立法的价值取向倾向于淡化口供等言词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提高诉讼证据标准和规格。 侦查工作要有“正当程序”观念、要树立侦查程序中的“抗辩观”,侦查程序应当如何体现一种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理念也是值得理论研究者和立法机关重视的一个问题。就现存侦查模式的缺陷及转变的问题,还有公安大学的郝宏奎教授提交的《侦查模式若干问题思考》,对侦查模式进行了理论上的类型界分,对我国现行的侦查模式进行了分析。西南政法大学侦查学院的郭晓彬教授提交的《论我国侦查程序构造的再构建》,对我国侦查程序的特点进行了概括,指出我国侦查程序构造存在的缺陷,并以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为制度的价值核心对我国侦查程序的再造提出了自己的设想。公安大学的周欣副教授提交的《我国侦查制度的设计缺陷与改革设想》、毕惜茜副教授提交的《侦查程序若干问题研究》等文章,从各自的视角对现行侦查模式存在的不足及完善提出了自己的设想。
从微观的层面上,就侦查程序的法制化问题也有论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研究,邹明理教授提交了《侦查立法若干问题研究》一文,并在会上就此作了主题发言,对我国有关侦查立法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了我国侦查程序立法与法治国家之间存在的差距,提出要在将来的侦查立法中体现侦查权及侦查原则,应完善对侦查措施的立法,对一些常用的侦查措施在立法中应当细化,对技术性措施和秘密性措施应当逐步法定化,应当逐步确立沉默权制度。此外还有学者围绕着在侦查程序中如何实现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这一价值核心就侦查权的分配问题、侦查程序的提起及完善问题、技术侦查工作立法问题、侦审合并问题进行了探讨,在研讨过程中也引起了一定的反响。
二、侦查实务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