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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新规要渐磨——从董必武的程序观谈起

  历史,没有给他太多的机会
  遗憾的是,程序正义理念在共和国历史上只是昙花一现,1958年,“大跃进运动”的轰轰烈烈地起来了,司法也进入了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
  在题为《我们的工作是怎样跃进起来的》一文中,时任山西太原市北城区法院院长的陈一克先生介绍道:
  很多干部认为,要想清理积案,只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增加编制,一种是要求外援,办案子不同于其它工作,只能是慢慢地办,不能搞跃进,不能多快好省,一个合议庭一个月只能结案二十余件左右,再多就不能保证质量,把合法和及时对立起来。……在跃进会上,大家就表示了决心,写了决心书,并一致提出“苦战三个月,新旧一齐完,庭内无积案,打字不压判。法警随时送,执行跟着办”的跃进口号。很多同志提出了“二个人的工作一个人干,三日的工作一日完”的战斗口号。在二十一天的时间内全院8个合议庭共审结各种刑、民事案428件,大大地超过原计划结案300件的指标。
  对于司法“大跃进”,董必武院长持保留态度。针对一些地方提出的苦战一年到三年,实现“无反革命、无盗窃、无抢劫、无强奸”甚至“无民事纠纷”的口号,他谆谆放教诲道:
  提口号要实事求是,不着边际不好,……审判是法院的主要工作,在法院来说,审判工作没有做好就是没有完成任务。公、检、法是整个司法系统一体的各个环节,法院是最末一道工序,案件到法院判决后就执行了。法院不能走在公安的前面,也不能摆在检察的位置上。
  这些至今看来依然光芒四射的真知灼见,在当时虚报浮夸、头脑发热的气氛下,被湮没了。纵然身为最高法院院长,他也有意补天,回天乏术了。“大跃进”以后直至“文革”结束,国家的政治运动一波未平,一波再生,程序正义的理念又何从谈起?
  历史,没有给董老太多的机会。
  
  一代新规要渐磨
  1975年3月5日,董必武90生日时,他带病题诗“九十初度”,总结自己度过的九十年光阴。诗的前半部是这样的:“九十光阴瞬息过,吾生多难感磋砣。五朝敝政皆亲历,一代新规要渐磨。”
  阅读前贤的入骨之言,止不住让人长叹不已……。
  如今,司法改革方兴未艾,各地法院的改革方案层出不穷,新招与异术叠出。然而,在强调程序正义的同时,如何防止衙门作风、文牍主义重新抬头?在简化程序以应对案件负担的同时,如果防止出现司法“大跃进”,以至刚刚培植起来的程序正义理念消于无形?在强调将纠纷向法院外纠纷解决机制分流的同时,如何防止剥夺公民的诉权,又如何防止司法失控?在力主司法独立的同时,如何防止出现司法独裁?这是共和国初期这一段司法改革史给今人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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