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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浅谈官员挟私报复犯罪

  辽宁省抚顺县司法局原副局长张永清曾任该县公安局副局长,因工作需要后被调到县司法局任副局长,他对此十分不满,并认定自己不被领导重用与县委书记李显英有关,遂打电话同李争吵,并怀恨在心,意欲杀害报复。于是他找到刘正平密谋残杀李显英,并许以万元佣金作为报酬。为实施这一罪恶阴谋张多次带领刘等凶手到李家指认楼门、面貌特征和乘坐车辆牌号等,同时还提供凶器单筒猎枪一支和子弹3发,交刘正平、张荣国和张宝富3人共同伺机行凶报复。经过多次预谋准备,最后于1999年3月26日7时,刘正平等到李家附近放哨、观望,由张荣国持枪窜至李身后,照准李的背部击发一枪,将其打倒,3犯随即逃离现场。李显英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9时许死亡。该3犯作案后由刘正平向张永清汇报了作案经过,并要张补足了万元佣金,3人共分。
  在此之前的1998年12月29日14时张永清因在工作时间下棋,受到聂忠理局长的批评。他不仅不接受,反而恼羞成怒,曾授意刘正平刺杀聂忠理。几乎用同样办法亲领凶手多次到聂家附近潜伏守候指认。当聂走出楼门后,刘追随其后,趁聂不备,持刀照准聂的腹部连刺数刀后,随张一同逃匿,张给刘佣金1500元。经法医鉴定:聂腹部及手均为轻伤。
  由此不难发现,张永清是个怀恨狂和报复狂。他身为县司法局的副局长,执法犯法,不到3个月里,他先后挟私报复杀死、杀伤两位直接领导。真是恶贯满盈,罪不容诛。主谋犯张永清和主凶张荣国等最后被判以极判,完全是罪有应得。
  很显然,官员中的这些败类,既危害社会又玷污政府;手中既握有权势,又有经济实力。他们挟私报复犯起罪来,其危险性、危害后果比平民百姓犯罪要大很多。如不严加惩处,很容易被误认为“官官相护”,激起民愤,对政府失去信任。甚至还会流毒传播,影响他人和后人。所以,对此决不可掉以轻心,视而不见。
  当然,这是些官员挟私报复犯罪之甚者,至于以权势压制批评,给别人穿小鞋、设陷阱,乃至捏造“罪”名,诬告陷害,假公济私,打击报复的,更是大有人在。这是为官者身患的一种病毒,既害人又害己,必须及时清除,绝不能养痈成患。
  上述震惊全国的官员挟私报复案件之所以发生,分析、概括起来,不外是由“三欲”、“二盲”和“一个条件”所致。
  “三欲”,就是权欲、物欲和性欲;“二盲”,就是法盲和权盲;“一个条件”,就是产生犯罪的根源:私有制和私有观念还存的社会原因。
  古、今犯案官员起因于挟私报复者,有哪个不是这“三欲”的追逐者、二盲的“自残者”和“私”字的“被害者”呢?
  古代的刑侯和当代的杨锦生或张永清有哪个不是权欲膨胀驱使 而走上挟私报复犯罪道路呢?又有哪个不是为了一己之私而断送了他们的生命呢?他们与其它犯罪的不同特点就是利用了他们手中掌握的权力和和较多的财富。否则,他们即使想做也做不到这一点。可以说都是权欲、物欲和性欲把他们引上了绝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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