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变行政许可的人治模式为现代法治模式
我国现行的行政许可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是权利经济的产物,是一种典型的人治模式。其基本特点是:权大于法、立法不公、有权无责、暗箱操作、无程序约束、权利不受制约。这种行政许可的人治模式将政府本省可能具有的缺陷暴露怡尽。与之相对应的现代许可制度的法制模式的基本特点是:权自法出、法大于权、人从于法、立法公平、违法有责、许可过程民主、公正、透明。这种现代法治模式有效的克服了政法本身可能具有的大多数缺陷。而要实现人治模式向法治模式转变,必须将各项许可的成本合所带来的利益进行公正的分配,并使之法定化。这就呼唤我国《行政许可法》的尽快出台,一部完善而规范的《行政许可法》的出台!
【注释】注释:①按照公共经济学理论,非私益物品主要包括公益物品、公共池塘资源和俱乐部物品。公益物品最显著的特点是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或不可分性)。然而完全满足上述两个特点的纯粹公益物品并不多(例如治安、治理空气污染等),相反,比较多的是既非纯粹的公益物品也非纯粹的私益物品,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具有双重性质的物品,即俱乐部资源物品和公共池塘资源。 ②应该说中国目前搞的经济,就体制而言,既不是市场经济,也不是计划经济,而是行政经济。也就是说行政力量对资源具有支配性的作用。 ③“公共利益”一词是一个不确定法律概念,是一个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发生变化的无处不用的概念工具,它包括大多数人对自由、平等、安全等价值的追求,它“意味着在分配和行使个人权利时决不可以超越外部界限,否则全体就会蒙受严重损害。”【8】
【参考文献】:【1】赵银翠:《试论我国的行政许可制度》,《行政与法》2002年第3期【2】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
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82页【3】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
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85页【4】《出车带证何其多》,载《经济日报》1996年5月22日第2版【5】《日本行政程序法》第5条,载《行政法学研究》1994年第1期,第81页【6】马怀德:《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立法构想》,《中国法学》2000年第11期【7】《美国法典》第552条,《外国国家赔偿行政程序行政诉讼法规汇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27页 【8】E.博登海默 [美]:《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98页【9】拉尔夫·赖斯纳[英]:《法律和卫生健康制度》第32页【10】萧泽晟、冯慧:《走出行政许可德尴尬困境》,《政法论坛》200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