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利用许可收费现象日益严重,而且因此不适当扩大了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有些情况下,交费成为许可机关实施许可的主要条件,甚至唯一条件,导致许多不具备法定条件的人因此取得了许可证照。与此同时,社会上还出现了拍卖许可证(如车牌号)等新问题。
其次是收缴过高,由于税外收入是我国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据统计全国1996年的财政收入中,税外收入占了一半左右),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是行政收费。因此,不仅所有许可审批都收费,而且相当高。许可收费超过成本,公共管理也就变成了有偿行为了。公共管理一旦演化成有偿行为,这就为腐败行为的孳生提供了温床,于是乎,密室许可,权钱交易,行贿、受贿、索贿现象禁而不绝,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六、公务员缺乏法治意识
公务员缺乏法治意识,老是抱着一个“官”字不放,在行政许可的具体操作过程中老是将自己摆在高出,用一种俯视的眼光来对人处事,“恩赐”意识在许多公务员头脑中占据主导地位,导致许多公务员态度冷漠、生硬、不负责任,甚至随心所欲,以“烟酒烟酒”(研究研究)为借口,长期搁置,拖延不办,故意刁难的现象普遍存在,损害相对人利益的实职行为大量发生。更为严重和可怕的是,广大民众竟然对此见惯不怪、习以为常,视不正常为正常,法制经济的根基岌岌可危。
改革行政许可制度的必要性:
上述问题已经成为了我国社会和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如果这些问题继续存在,社会的持续进步和经济的持续增长必然受阻,政府也将难以应对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形势的发展。因此,改革我国的行政许可制度,从更大范围来说改革政府管理制度已刻不容缓。
一.改革行政许可制度,放松管制,是经济发展的要求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了解决长期困扰人们的经济增长缓慢问题,在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出现了改革和放松政府管制的趋势。英国从撒切尔政府开始就抛弃了过去一贯奉行的国家干预政策,采用私有化、分权、放松管制、竞争机制、企业精神等所谓新的“自由市场经济”和非官僚化制度来促进经济发展。在美国,解除政府对经济的过度管制一直是80年代里根政府8年执政的热门话题;90年代,克林顿政府亦宣称,“大政府的时代已经结束”,政府的管理模式正由过去的强制管制朝着市场自律的方式发展。90年代以后,日本的泡沫经济开始崩溃,为应对严峻的局面,日本政府也开始了大规模的改革,其中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放弃规制(管制)、保护模式的体制,构筑充满创造性和活力的健全的竞争社会。我国的情况虽与西方国家不完全相同,经济持续高增长,但如果不对过度的不适当的政府管制尽快加以改革,也难以保证经济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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