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证据规则

  (二)当事方提交专家组所要求的信息的义务
  对此,上诉机构在Canada-Civilian Aircraft (DS70)一案中作出如下分析:45
  “我们注意到DSU第13.1条规定,‘成员应迅速和全面地答复专家组提出的关于提供其认为必要和适当信息的任何请求。’尽管‘应该’(‘should’)一词常常被通俗地用来表明一项劝告(an exhortation),或是陈述一项优先权(a preference),但该词并不总被以这种方式使用。该词也可以用作‘表示一份义务或职责(a duty or obligation)’。例如,‘应该’一词以前曾被我们在DSU第11条的背景下解释为表示专家组的一份义务。类似地,我们认为第13.1条中的‘应该’一词,在整个第13条的上下文中是被用作一项规则性的(normative)而非仅仅是劝告性的涵义。换句话说,成员有义务和职责‘迅速而全面地答复’专家组根据DSU第13.1条提出的信息要求。
  如果被专家组要求提供信息的成员不具有通过提供此类信息进行‘答复’的法律义务,则专家组根据第13.1条第一句话所享有的不容置疑的寻求信息的法律权利将变得毫无意义。争端当事方能够任意阻碍专家组的事实调查权(fact-finding powers),并自我控制DSU第12条及第13条交由专家组负责的信息搜集程序(information-gathering process)。换句话说,成员能够阻止专家组执行其对构成向其提交的争端的事实进行调查的任务,并且不可避免地阻止专家组继续进行对那些事实的法律定性(the legal characterization)。DSU第12.7条的相关部分规定,‘…专家组报告应列出对事实的调查结果、有关规定的可适用性及其所作任何调查结果和建议的基本理由’。如果专家组被阻止确定某一争端的真实性或相关事实,则其将不可能确定有关条约规定对那些事实的可适用性,并且因此将不能向DSB提交任何原则性的裁决和建议。
  潜在的因果关系链(chain of potential consequences)并不就此停止。坚持争端当事方没有法律义务遵守专家组关于该争端的信息要求,实际上就是宣布该成员在法律上可以自由排除专家组执行其根据DSU的权限和责任。如此裁定也将使得成员通过它们在缔结DSU时所议定的体制和程序解决它们之间的争端的这项根本权利变得虚无飘渺(an illusion and a vanity)。我们当然要拒绝允许此种结果的一项解释。
  我们也认为,争端当事方遵守专家组根据DSU第13.1条要求提供信息的请求,正是成员在DSU第3.10条下的广泛义务的一个具体表现,根据DSU第3.10条,成员不能将‘争端解决程序的利用视为引起争议的行为’,并且当一争端确实发生后‘以努力解决争端的善意进行这些程序’。”
  (三)专家组从当事方对所要求信息的拒绝中得出不利推论的权力
  对此,上诉机构在Canada-Civilian Aircraft (DS70)一案中作出如下分析:46
  “我们处理该问题时再次注意到,根据DSU对专家组的指令,要求专家组确定其设立所针对的争端事实,并且就与…适用协议的某一特定规定的一致性或不一致性评估或定性那些事实。DSU并没有宣称在什么具体情况下,专家组可以从无穷多的事实构成中得出不利的或是其他的推论。然而,在所有情况下,在执行其任务及寻求达到DSU第11条所要求的‘对事实的客观评估’时,专家组例行公事地从记录中的事实得出推论。该推论可以是事实推论(inferences of fact):即从事实A及事实B,能合理地推出事实C的存在。或者得出的推论可能是法律推论(inferences of law)…当然,该事实必须合理地支持所得出的推论,但是无论记录中的事实是否构成初步案件都可以得出推论。换句话说,推论的得出是专家组调查和定性构成争端的事实的基本任务之固有而不可避免的方面。相反,举证责任则是关及争端的公平及有序管理和运作的一个程序概念。举证责任区别于并且不能与从事实得出推论相混淆。
  …
  然而,通常当信息将支持某一特定方的立场,并且报告中该信息的缺乏是信息搜集过程中该方过度不合作的结果时,则专家组不应该要求额外的信息以完善该报告。
  …
  …实际上,[得出推论的]权力在我们看来,是所有专家组确定涉及任何适用协议的任何争端的有关事实的任务的一个普通方面(an ordinary aspect):这是得到国际法庭的一般实践和做法的支持的一个观点。
  …
  很明显,我们认为,专家组享有从其掌握的事实——包括[当事方]已经拒绝提交专家组所要求的信息的事实中得出推论的法律权力和自由(the legal authority and the discretion)。…”
  而在US-Wheat Gluten (DS166)一案中,上诉机构援引了上述有关裁定,并指出:47
  “…我们忆及我们在Canada – Aircraft一案的原始报告中曾指出,WTO成员‘有义务和职责“迅速而全面地答复”专家组根据DSU第13.1条提出的信息要求。’…如同上诉机构在Canada – Aircraft一案中所曾指出的,成员对要求其提交的信息的拒绝,严重损害了专家组对事实和事项作出如同DSU第11条所要求的客观评估的能力。此类拒绝也损害了WTO的其他成员根据‘它们在缔结DSU时所议定的’程序寻求争端的‘迅速’及‘满意’解决的能力。…
  …
  …如同我们在Canada – Aircraft一案中所强调的,根据DSU第11条,专家组必须根据记录中关及将要作出的特定裁定的所有事实得出推论。当一当事方拒绝提供专家组根据DSU第13.1条所要求的信息时,该拒绝将是在确定将要作出的适当推论时所要考虑的记录中的有关事实之一,并且实际上是一个重要事实。然而,如果专家组忽视了或不顾其他相关事实,他将可能不能根据DSU第11条作出一项‘客观评估’。…”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