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主权国家将其一部分权利做出限制正是国家行使主权权利的一种表现。主权是一个国家的重要标志,也只有一个独立的国家才有可能享有这种主权权利。主权国家为了实现国家利益,在保证其基本权利不受侵犯的前提下,在自愿的基础上对其自身的一部分的派生权利做出限制,授予区域组织一部分权利,这实质上也是主权国家行使自身主权权利的一种表现。一个主权国家对其主权权利中的派生权利做出某种处置,只要不损害国家利益,不违反主权的本质,我们认为这种让渡与限制就是可行的,就不是对主权的损害。换句话说,采用什么方式来保证国家的安全与和平、经济发展,正是主权国家充分运用自己主权的表现表现。以往的事实表明,如果没有采取这种区域组织的方式,如果没有充分地运用主权,有独立主权的国家在经济政治方面的主权权利反而容易受到侵害而无保障 。因此,主权国家采用灵活的方式充分地运用其主权,在有利于本国利益的前提下积极地参与到国际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是保障主权权利安全的重要方式之一。
第四,主权国家将一部分主权权利授予区域组织是现实的需要。如前所述,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加强,国际之间的经济合作日益紧密,任何一国都不可能闭关锁国地自谋发展,必须与他国展开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据资料显示,几乎所有的联合国成员国都参加了一个以上的区域组织。通过区域组织这种形式,将有共同利益和目标的国家联合起来,在较小的范围内,展开广泛的合作,授予区域组织一部分权利,这样就可以在国际上通过区域组织这样一个较大的声音说话,提出大家的共同要求,体现成员国的共同利益。而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增强了自身的力量,在国际大型会议上提出的建议或要求更有分量,更容易得到他国的重视,从而可以更快地实现单靠一个国家所不能实现的目标,有助于增强自身实力,实现国家利益。
第五,区域组织的实践表明没有对国家的主权(相对主权)造成损害。最近几十年来,区域组织在国际舞台上日益活跃,并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欧盟几十年来的发展世界各国有目共睹,发展最快,经济一体化程度最高,在世界政治经济领域中的地位日益增强,同时也实现和保障了其成员国的国家利益。除此之外,东盟、美洲国家组织、非洲统一组织等区域性国际组织的发展也都十分迅速,并呈现出良好势头。区域组织的迅速发展和其在当今世界政治经济领域中的实践充分表明:通过区域组织这种形式能够更好地实现一国的国家利益。正如前文所说,主权的本质是国家利益,任何一个理性的政府都不会以国家利益或者说一国主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自身经济的发展。实践表明,在区域组织这种框架下,一国的国家主权权利中的基本权利并没有受到损害,它的独立地位并没有动摇。
奥本海称:“国际法的进步、国际和平的维持、以及随之而来的独立民主国家的维护,从长远来看,是以各国交出一部分主权为条件的,这样才有可能在有限范围内进行国际立法,并在必然无限范围内实现具有强制管辖权的国际法所确立的法治。” 在当今国际形势的大背景下,我们不仅应该坚持相对主权的概念,更应该注意到联系世界政治经济的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区域组织对国家主权原则的影响。在现今的国际形势下,我们应该从以政治为中心的主权观向兼顾政治、经济、文化等内容的多元主权观转化,从以“保护”为出发点的主权观向以“合作”为出发点的主权观的转化。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把握区域组织对国家主权的影响,更好地促进国际经济合作,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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