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的回应--分久必合(混业经营,我国商业银行适宜选取的模式)
刘泽海
【摘要】WTO的加入和数字化金融的出现使中国商业银行日渐融入国际化,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模式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混业经营更能扩大其资本规模增强其实力。而从我国商业银行现在的实际业务来看,混业经营的趋势时有体现;从长远利益来看,银行业的全能化也将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的目标;而我国目前也确实存在着对混业经营的制度需求。很显然,混业经营模式应该是我们的首选。
【关键词】WTO 数字化金融 商业银行 分业经营 混业经营
【全文】
为了分散经营风险、规范银行运作,让金融业稳健生存、稳步发展,从1993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在全国金融系统推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政策,并且其重点指的是各商业银行。他的其本要求是: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要分开运作,从公司组织、股本结构到人员安排、到业务范围都要脱钩划开。这些要求明确地写进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
4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
104条)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
6条、第
76条、第
117条、第
133条)的相关条文。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中国的银行开始从事传统的、本分的业务。然而,当这项政策推行9年之后,回过头来观察实际收效和总结经验时,我们会发现两方面的情况:
一是从信托行业看,确实有较大进展,“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投资业务已不再是银行的小金库,信托业的秩序明显好转。
二是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目前的运作情况同当初推出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政策的初衷有较大偏差。分散银行的经营风险,规范银行的经营管理的两大目标都被打了很大的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