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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现状与法律文化构建

  当代中国法律文化,在法律制度上,我们已步入了现代形态或近于现代形态,但是整个国民的法律文化观念却停留在传统之中,跟不上变化了的制度。传统的文化积淀依然深刻地存在于国民心理之中,影响着人们的行为。进而影响着已经颁布的法律制度,许多法律在生效后并同有得到较好的实施。这是中国走向法治手工艺最大困惑,如何构建中国的法律文化,为中国法治建设创造一个良好手工艺环境,已成为我们不得不思考手的问题。
  三.构建中国法律文化的现实途径
  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过程,从历史进程上说是法律文化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的过程,是东西方法律文化重新整合的过程。在此,我人一法律文化的实现途径提出一些思路。
  (一) 中国法律文化的矛盾冲突
  “任何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都是在社会内部或外部的矛盾与冲突中展开的,法律文化也不例外。”⑦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过程,也是在法律文化的矛盾与冲突中展开的。
  当代盅的法律文化正处于传统法律文化与西方法律文化的相互冲击与交融之中,但在这一剧烈的冲突过程中,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巨大变化以及国情的特点,使得中西方法律文化 难以单独成为法律文化现代化的价值导向。
  “我国虽然是个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古国,但又是一个最熟的文明产儿’,生产力水平并不高,以家庭为本位的自然经济和宗法关系长期占据统治地位,商品经济从未得到充分的发挥。”⑧中国法律文化虽然极其重视人际关系的和谐意义,但是其消极之处更为明显,如鼓吹等级特权、宗教法制、三纲五常等,而忽视个人的独立存在及私人利益,轻视法律的作用而推崇道德的教化,甚至直接将道德法律文化等等。
   当代的西方法律文化,由于其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并且相当完备,它强调个人权利本位的主导思想而被我国相当一部分人所认同,并在法律制度中已有所体现,但是,中国和西方有着不同的文明,不同的文化传统和社会制度,不同的国民心理素质,因而具有不同的社会基础,如果将西方法律文化完全嫁接到中国的土地上,势必会引起中国法治建设的畸形发展。我们以为中国的法律文化可能含有西方法律的某些因素,但是根本上还是中国本土的法律文化,换言之,西方的法律文化对中国现有的法律文化只会产生影响。而不会取代。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中国法律文化的构建需要借鉴西方,但并不是意味着照搬西方。
  一. 中西方法律文化的选择和融合
  法律文化的发展与进步,实际上也是一个法律文化的选择与事例的过程,中国已经加入了wto,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会更加紧密和深入。文化选择实际上是对于新的变化了的社会的一种价值选择和重新适应的过程。社会变化发展了,相应的也要确立新的法律制度和规范体系,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无疑也包含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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