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司法改革的学术、话语及利益分析
刘武俊
【关键词】司法改革 学术话语霸权 利益分析
【全文】
21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已由“将立法推入快车道”的“立法时代”进入“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的“司法时代”。这是一个走向司法独立和彰显司法公正,确立司法自身的运作逻辑的新时代。毋庸置疑 ,曾经长期处于边缘化地位的法院已成为社会各界瞩目的焦点,史无前例的司法改革已经成为学界热衷于讨论的焦点问题 ,“司法改革”已成为热门的炙手可热的异常活跃的主流话语,成为一种潮流。各种司法改革研讨会 、座谈会等层出不穷 、热闹非凡,各色人物都在司法改革的舞台上粉墨登场 ,各阶层基于不同的利益诉求纷纷争夺话语权力。这真是一个“咸与革新”的时代。毋庸置疑,司法改革从若干年前“非常时期”颇为敏感的政治问题成为百家争鸣的开放式的学理性问题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被视为社会正义之最后一道防线的司 法 具 有 用 非 暴 力 的 程 序 化 的 方 式 解 决 纷 争 的非常 功 用 , 可 以 将 抽 象 的 价 值 性 问 题 转 化 为 具 体 的 技 术 性 问 题 予 以 解 决 , 进 而 协 调 利 益 纠 纷 。司法独立不止有通过社会分工提升司法效率的社会意义,更重要的是具有权力制约及权力平衡的宪政意义。基于此,以司法独立为价值追求的司法改革自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依我之见,司法改革的关键应当是在达成基本共识、利益整合的基础之上形成“司法共同体”,而这点显然容易被忽视。所谓“司法共同体”就是基于共同或近似的司法理性、司法知识、司法思维和司法技术而形成的抽象共同体。“司法共同体”应当兼容开放性和自治性,亦即既具有吸纳、包容各种思潮、学说、观点、主张的开放性,同时又具有抗御外界非正常干预力量的“作茧自缚”式的自治性。建构“司法共同体”就是铸就推进司法改革的中坚力量。
诚然,利益追求是司法改革最具生命力的恒久的动力之源,基于利益竞争而争夺话语权力也是司法改革诉求的正常现象。制约司法改革的“瓶颈”在于协调具有不同利益诉求的各阶层、各利益集团之间复杂的呈胶着状态的利益冲突局面。从利益的视角讲,中国司法改革的主要推动力主要源于以下几个利益群体:法官群体、检察官群体、律师群体以及法学家群体。相对而言,法官群体和检察官群体属于体制内的“在朝”群体,而律师群体和法学家群体则大致可视为游离于体制外的“在野”群体。就现状而言,体制内的力量与体制外的力量对比过于悬殊,且体制内外的力量缺乏良性的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