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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札记:从“私臣”到“公仆”

  归结到一句话,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就没有可以终于独立于君主个人的政府。也就没有真正的和彻底的从“私臣”到“公仆”的转化。
  而废封建置郡县之后的官僚制度,最大的害处并不是消灭了贵族,而是消灭了一种传统的、可以对皇权构成压力的多元力量。它和公有制体系一样,等于取消了在“皇帝”或者“国家”之外的独立的财产权。这是釜底抽薪,其他方面的任何独立就都成为无源之水。在一个金字塔结构当中打击了中层,也就等于打击了整个下层,使一个社会渐进的民主化失去可能。 
  尽管相比之下,中国历史上从“私臣”到“公仆”的转化未免令人沮丧。但即使在一个所谓皇权专制主义的传统中,借助于儒家的伦理力量,和一个庞大的、足以“令一个拥有绝对权力的君主也要一筹莫展的”(韦伯)官僚集团,中国历史上的政府和皇室,依然在事实上实现了适当的分离。尼采的名言,“几乎所有的政党都懂得,为了自我生存,就不因使反对党失去所有的力量”。这句话并非一种警告,而是对于事实的描述。我们可以反过来理解,一个体制如果可以长期较稳定的生存,那么这一体制中必然存在反对的力量。列文森就认为儒家与君主制之间存在着基本的对立关系。而且在近代,正是这种对立关系和张力的消失,而不是简单的暴力革命,才造成了根深蒂固的君主制彻底失败。
  按照钱穆的观点,汉代到唐代,中国政体中的皇权都在事实上受到政府的有效钳制。政府职位从“私臣”到“公仆”的转化已经体现出针对皇权的某种离心力。尤其是在唐朝,中书省和门下省组成的“政事堂”成为事实上的最高国务机构。中书负责拟旨,由皇帝拍板,再交门下省审议,同意则“副署”,反对则可以“涂归”,亦称“封驳”。虽然并无成文之法,皇帝的“圣旨”必须要由宰相签字才上算这种习惯,却长期以来形成一条不成文的“自由大宪章”。直到普遍认为相权低落的宋朝,开国时太祖欲派赵普为相,因为当时宰相全部空缺,找不到人“副署”,无法颁布赦令。朝臣依据以往的先例提出各种权宜之计,最后决定由开封府尹赵匡义副署,才敢把圣旨发出去。又到了南宋快亡国时,宁宗皇帝常常不顾体统,随时颁布手令,称为御札。这种末途时侯竟然都还引起了群臣的激愤,说事不出中书,是为乱政。道统更迭之际的人事任免,皇帝尚且不能乾纲独断,政府与皇权的分离不能不说是较为明显的。所以余英时认为,中国的专制主义,只能从明清开始算起。
  再从“家国合一”到今日“党国合一”的政治传统,举一个例子就可以看出,从“私臣”到“公仆”的转化自明清以来,是不断在倒退,还是不断在前行。如果说自明清到民国,随着专制主义的加强,这一进步是在朝着天下为私的道路反动,那么我们也可以看出:革命的叙事是否就真的可以翻天覆地,扭转这一趋势?抑或在骨子当中,号称砸烂一切的决然毅然的乌托邦革命还是摆脱不了历史传统的惯性,而成为一个专制文化鬼上身的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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