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任何一个王朝来说,所谓“政治罪”都是与“谋反”联系在一起的, 而任何形式的“谋反”也都被说成是关乎社稷的安危。既然“政治罪”被定义为是旨在动摇和推翻整个王朝的根基(而不是如渎职和腐败那样只会影响该体制的运转效率),那麽对于“政治罪”的处理就理应独立于官僚机器的常规运作之外。换句话说,处理“政治罪”是君主而非官僚们的权力,尽管它常常能够为官吏们的倾轧乃至更广大社会层面的排泄积怨提供可乘之机。在中国历史上,“政治罪”始终是君主手中的一张王牌,后者得以利用、扭曲、夸大乃至于制造某些“事件”, 以“政治罪”的形式打破常规,将整个官僚机器置于自己的威权之下。“政治罪”为专制君主提供了任意挥洒的舞台,在这里官职的高低、能力的优劣、功劳的大小都难以成为官僚们自我保护的屏障。在弘历皇帝那里,1768年的妖术大恐慌正是扮演了“政治罪”的角色:“弘历将各省官员们在缉捕妖首问题上的失职归咎于他们的怠惰、迟疑、对无能属下的姑息,也归咎于江南的腐败以及官员们的忘恩负义。这些问题正是君主常年关注的焦点。”叫魂案作为政治罪所带来的冲击, 为弘历创造了某种与官僚们直接摊牌的机遇, 我们看弘历围绕叫魂案写下的大量朱批, 这些朱批既关涉到对于所谓“妖术”的清剿,更关涉到对于官僚的控制。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弘历一直在抵制把政治问题(“谋反”)化约为常规的行政问题。在他看来, 常规化与汉化是两个难以摆脱的幽灵, 而两个问题实质上是一个问题, 因为对于满清政权来说,常规化的官僚体制及其运作方式说到底是来自汉民族发达的江南文化,历史悠久的江南官僚文化正是“腐败顽固,朋党比奸, 懦弱虚伪”的罪恶渊薮。弘历的忧虑和气恼并非多余,还有什麽比官僚机器按部就班的常规运作和自我保护更能够构成对于帝王权力的嘲讽呢?
近现代以来中国历史的发展究竟是连续的还是断裂的?李泽厚的“文化心理积淀”说、金观涛等人的“超稳定系统”论及刘小枫的“儒家革命精神”论, 都是旨在强调中国历史的连续性。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囿于“中西之间”的视域, 过分地看重和夸大外来因素的影响及其所引发的变革,恐怕仍然是影响中国近现代历史与思想史研究的主要误区之一。或许真实的答案依然存在于历史的深处,这也是《叫魂》一书所给予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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