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学术的挑战决不意味着对历史现象的简单否决,对古人或前人的道德质疑,进而获得时下的道德上的自我感觉优越,而是要对一切存在的乃至存在过的现象都做出一种融贯的理论解说,坚持学术逻辑的一致。波斯纳在本书中,就大量分析了历史上的出现过的种种“恶”行是如何发生的,以及背后的社会经济原因。例如,溺婴、特别是溺女婴,我们往往将之视为道德上的邪恶或错失;波斯纳的分析却雄辩的证明:溺婴最主要是无避孕和人工流产条件的社会的节育手段,是更有效地控制人口手段(因为人口增长快慢更多受女性数量影响,而不是受男性数量影响);并且由于溺婴事实上节省了该婴儿可能消耗的资源,可以转而供其兄弟姊妹使用,因此,可能有助于其兄弟姊妹的成长,并且在这个意义,溺杀一个婴儿并不等于总人口中减少了一个婴儿。又比如,在对中世纪天主教会禁止离婚的规定,波斯纳的分析表明,从总体来看,这种今天看来是压迫妇女的政策在中世纪却是对妇女的一种保护。再比如,波斯纳还以“规模经济”的逻辑令人信服地解说了并预测了城市为什么历来更多性“不轨”行为(例如,同性恋),以及预测和解说现代社会中卖淫嫖娼的内容发生了实质性变化(不是为了性,而可能为了某种形式的性)。本书中有大量诸如此类的有说服力的分析。
有说服力,当然不等于正确,也不等于我们都应当接受。我可以肯定,所有这些现象都有争议的,其结论、预测和提议常常与我们的内化了的社会道德和直觉相冲突,特别是在目前我们这样一个评价标准已经多样化(尽管还不像美国那样多样化)的社会中。但是学术研究的结果并不是要得出一个符合我们道德直觉和前见的结论,而是首先要发现社会生活条件与人们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推进我们对世界的因果理解,并基于这样一种实证研究,提出可能的、审慎的改革措施。
其实,这就是我们经常说但并不一定真正理解其对生命之意味的“科学态度”。为此,是要付出许多代价的,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任何地方,均如此。波斯纳就坚持了这样一种社会科学的进路,哪怕是得罪了社会中有势力的集团和群体、甚至整个社会也毫不悔改。1978年波斯纳与兰德斯发表的有关以婴儿拍卖方式(市场)替代领养(计划)的论文,尽管许多人都认为主要就是这篇论文注定了这位活着的最有影响的美国法学家、法律家不可能成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但在1992年出版的本书中,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坚持并扩展了自己的提议。
因此,对禁忌之挑战需要勇气,却不是为了展示勇气,对边界的突破需要标新立异,又不仅仅为了表明自己与众不同。那么这一切努力都为了什么?当然,最终说来,一切意义都是社会的;但对于学者来说,这些努力只是为了向自己挑战,向昨天挑战,只是由于自己灵魂中的那个永远贪得无厌的“浮士德”。在这一过程中,那曾拒绝理性的地带才成了理性的新沃野,那作为理性之边界的才成了理性下一次出击的据点。整个社会的视野由此扩展了,社会则可能因此而获利了。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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