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银行业应如何加强内部稽核
李宏
【关键词】WTO 银行 内部稽核
【全文】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全球化及中国正式加入WTO后,金融业运作格局在悄悄地改变,金融管理体制面临着新的压力、机遇与挑战,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商业银行稽核体制是当务之极。我们要从自身的实际出发,有选择地吸收国外好的经验与做法。逐步建立与银行管理体制相适应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的现代银行稽核体制。
一、银行内部稽核组织体系必须对所有者负责
从国外成熟的银行内部稽核组织结构来看,其内部稽核大多属于董事会领导,内部稽核组织与行长(经理)层是平行的监督检查机构。此机构工作直接由董事会安排,其工作结果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内部监督的委托关系明确、职能清晰、检查工作效率较高,且不受行政领导的干预。内部稽核的委托关系明确,职能清晰,稽核工作效率较高。正因为银行的内部稽核工作由董事会负责,内部稽核的主要特点:独立性、明确性、信息性体现充分。然而从我国银行的组织结构来看,银行的内部稽核组织隶属于各级行长(经理)领导,是一种经营者自己监督自己的方式,内部稽核委托、受托主体不明、关系不清,稽核结果也不需对资本的真正所有负责。这样就造成了内部稽核职能的紊乱和错位,不能有效地发挥其职能作用。所以,为了确保银行资产的安全、增强国内商业银行在新环境下的竞争能力,必须在各银行内部建立对所有者负责的独立于经营体系之外的风险监控组织体系。
二、建立银行内部稽核人员的培训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
随着我国加入WTO、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我国银行业将逐步走向国际金融市场,银行内部稽核人员的知识结构与业务技能都将面临很大的挑战。现代国际上,银行内部稽核业务不久要求稽核人员能够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现代国际会计、审计稽核知识,还要求稽核人员熟悉国际经贸业务,了解现代公司、企业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具有对复杂多变的财经问题的理解能力与判断能力,掌握至少一门外语,具备计算机会计稽核信息的收集、监控、分析与处理的能力,从而能够提供真实、正确、完整、有效的稽核信息,提供高质量的稽核业务。因此,首先要建立良好的用人机制,在人员的选拔上要更严格,要求更高。比如尽量选用在大学学经济专业或法律专业且有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经过良好训练的合格职员从事内部稽核工作,而不能将其他业务岗位不需要的剩余人员安排到稽核岗位。其次对内部稽核人员要定期培训,保持稽核队伍的精干和与业务活动的同步一致性。还要建立内部稽核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干部选拔上要公开公正,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一定要打破。对内部稽核人员的道德风险要有约束的机制,对不认真按稽核程序操作,甚至故意纵容的要坚决处理。稽核人员本身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接受培训教育,全面掌握现代稽核知识与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