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我国金融立法的不足及其完善
我国金融立法的不足及其完善
李宏
【关键词】金融 立法 不足 完善
【全文】
我国金融立法的不足及其完善
一、我国金融立法的现状
(一)已颁布的金融法律法规
我国没有以“金融法”来命名的单独的金融法律,涉及金融类的具体法律,通常用它涉及的金融行业的名称来命名。例如,
中国人民银行法
和
商业银行法
等。我国自1995年3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颁布实施后,相继进行了大规模的金融立法,截止2001年底,全国人大先后颁布实施的主体金融法律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10部法律。
国务院颁布的金融法规有《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
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
》、《
储蓄管理条例
》、《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
金银管理条例
》、《
外汇管理条例
》、《
金融机构撤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
》、《
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等145部。
国务院各机构颁布的金融类规章有《国有独资银行监事会暂行规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规定》、《
中外合资投资银行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
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
外资金融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暂行规定
》、《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
金融机构管理规定
》、《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监事会暂行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
》、《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
贷款通则
》、《信贷资金管理办法》、《
贷款证管理办法
》、《
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
》《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
》、《
教育储蓄管理办法
》、《再贴现试行办法》、《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
》、《
利率管理暂行规定
》《
加强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清收不良资产的法律指导意见
》、《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
》《
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
》《
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
》、《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货币发行管理制度》(试行)和《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试行)、《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
》(试行)、《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等3680部。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金融类司法解释41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9部。上述三类总计3885部。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