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戒毒体系的反思与重构
姚建龙
【摘要】我国当前实际吸毒人数已经远远超过鸦片战争前夕的吸毒人数,吸毒的危害盛于瘟疫,吸毒问题已经“涉及中华民族的兴亡”(江泽民语)。强调对吸毒成瘾者毒瘾的戒除是目前世界各国的普遍态度,但是我国现行戒毒体系还存在诸多不足,值得反思,高复吸率是我们不情愿承认,却不得不正视的严峻事实。目前应该统一制定戒毒法,改革自愿戒毒,完善劳教戒毒,把强制戒毒纳入劳教戒毒,建立以劳教戒毒为中心的中国戒毒体系。
【关键词】吸毒 现状 危害 戒毒体系 反思 完善
【全文】
早在1990年4月,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德奎利亚尔在100多个国家参加的世界部长级反毒品大会上就指出:毒品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1] 如今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几乎无一个没有毒品问题,世界各国都深受毒品祸害。毒品危害我国长达200余年,鸦片祸国揭开了近现代屈辱史。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在50年代初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全面禁毒运动,毒品几乎在大陆绝迹,但是由于全球毒品犯罪日益严重、我国特殊的地理位置、畸形毒品消费市场的形成以及刑事立法与司法滞后等原因,自70年代末开始,毒品又死灰复燃且越演越烈,新一轮毒潮正冲击着我国并迅速蔓延。现时期毒品犯罪呈现出大案要案骤增,有组织化、职业化、国际化趋势明显等特点,吸毒人数也正以惊人的速度增加。毒品已经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1997年在听取全国禁毒工作汇报时语重心长地指出:“现在不把贩毒、吸毒问题解决掉,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涉及到中华民族兴亡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必须提到这样的高度来认识。”
一、吸毒问题的现状与危害
在我国,吸毒是特指滥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行为,国外则一般称为药物滥用(drug abuse),不过药物滥用的对象范围要广,它并不仅限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还包括对挥发性有机溶剂、烟草、酒精等的滥用。尽管人类认识鸦片、大麻、古柯叶等在今天被称为毒品的有机物的兴奋、麻醉功用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但它们的滥用以致成为危害人类的社会问题,经历一个发展过程。大约在18世纪中后期的亚洲,毒品(当时主要是鸦片)开始被滥用并成为人们不得不面对的社会问题。到今天,吸毒正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健康与生存,困扰着世界各国,这并非危言耸听。据联合国禁毒署(International Nacorfic Control Board )《1997年世界毒品报告》统计资料,目前,每年全世界的吸毒人口达2.4亿,吸毒成瘾者总数约有5000万人。这意味着全世界每120人中就有一名吸毒者。[2] 被称为世界上最大的“吸毒器”的美国,目前的吸毒人数达2300万,相当于美国总人口的1/10。[3] 俄罗斯经常滥用毒品者有200万人,其中80%是青少年。[4] 素以绅士之国美誉的英国,20世纪50年代中期仅有300多名瘾君子,而80年代中期的统计表明,每12个英国人中就有一个使用过毒品;1995年英国前内政部国务大臣迈克尔•福赛思称,毒品的阴影正威胁着英国的每一个校园,每6名14-15岁的孩子中就有一名承认吸过毒。[5] 德国政府估计,有1/10的德国人不同程度的接触或吸食过大麻。[6]
在我国,吸毒现象曾经极为严重。鸦片战争爆发前夕,吸食鸦片者可能超过400万人;吸食鸦片的人包括社会各个阶层,上至官僚缙绅,下至贩夫走卒。[7] 大陆解放前夕,吸毒者约有2000万人,占当时总人口的4.4%,尤以西南地区的烟民最多,共有600多万人,占全地区总人口的8%。其中,云南省的吸毒人数约占全省人口的25%,贵州的吸毒人数约占21.4%。[8] 新中国建立之后,政府果断采取有力措施,仅仅3年时间里就基本上在大陆禁绝了毒品,这种状况一直维持到70年代末。但是因为80年代国门的开放、全球毒品犯罪日益严重、我国特殊的地理位置、治理毒品问题立法与司法滞后等原因,吸毒这种丑恶现象又死灰复燃。1990年我国官方公布的全国吸毒人数为7万人;1992年国家禁毒委公布的吸毒人数为14.8万人;1993年增至25万人;[9] 据各地不完全统计1994年全国在册吸毒人数为38万,到1995年达到52万。[10] 1997年底,我国吸毒在册人数达到54万。[11] 1998年全国登记在册吸毒人数达到59.6万。全国涉毒县(市、区)达2033个,占总数的71%,其中吸毒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县(市、区)有171个。[12] 1999年全国登记在册吸毒人数增至68.1万,涉毒的县市占全国县市总数的72.6%,[13]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有48个县(市、区)新发现了吸毒人员。[14]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接受治疗的吸毒者与毒品依赖者之间的比例或显性吸毒者与隐性吸毒者之间的比例为1:10。[15] 如果以此推算,那么在1999年我国实际吸毒人数即达到了681万,远超过鸦片战争前夕400万人的数量,约占全国总人口的0.54%。在吸毒问题较为严重的省市,这一比重还要高得多。截止2000年底,我国在册吸毒人数再创新高,达到86万人,比1999年净增18万多人。[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