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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劳教制度法律监督机制刍议

完善劳教制度法律监督机制刍议


姚建龙


【摘要】文章首先对我国现行的劳动教养制度法律监督机制进行了简要概述,接着论述了这一监督机制所存在三大突出不足,即检察监督缺乏力度、社会监督有待深化、行政监督容易流于形式。随后对如何完善劳动教养制度法律监督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指出劳教法律监督应着重于劳教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应加强对劳教场所经济活动的监督、监督形式应力求多样、有效监督是完善监督机制的关键。
【关键词】劳教制度 法律监督机制 不足 完善
【全文】
  劳动教养制度是指对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但不够刑事处罚的人,依法收容于劳动教养场所,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及相关制度。对劳教人员实行“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工作方针。劳动教养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它作为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措施,对于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现行劳动教养制度仍存在诸多不足,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形同虚设,劳教场所打骂、体罚、虐待劳教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未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等。劳教制度的不完善已经影响到劳教工作的社会形象,劳教制度也成为国外某些别有用心的国家攻击中国人权状况的籍口之一。
  列宁曾指出“一般是用什么来保证法律的实行呢?第一,对法律的实行加以监督;第二,对不执行的加以惩办。”可见执法监督对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意义重大,健全的劳动教养制度必然包含健全的法律监督机制,这也是劳教制度法制化、现代化的体现与保证。党和国家自劳教制度建立之始即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法律监督机制,先后颁行了《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工作办法(试行)》、《关于推行劳动教养管理机关执法活动“两公开一监督”制度的规定(试行)》等劳动教养监督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以劳教检察监督、劳教社会监督为重点,包含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监督等行政监督以及政党监督等多种监督系统的劳动教养制度法律监督机制,这一法律监督机制为劳教制度的法制化与现代化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当前的劳动教养制度法律监督机制仍很不健全,作为社会主义法制重要组成部分的劳教制度的完善,尤其是劳动教养制度法律监督机制的健全与完善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
   一、当前我国劳动教养制度法律监督机制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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