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见的正义》序言
陈瑞华
【全文】
序 言
人类获得知识的途径大体上可分为两种:一为“读万卷书”,二为“行万里路”。通过读书,我们可以获取人类创造的大量知识财富,从而“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继续探索未知的领域。但对于一个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学者来说,仅仅通过读书来获取知识还是远远不够的。尤其是法学研究者,如果仅仅将自己观察和思考的视野局限在书本里,就无法了解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实际执行的情况。因此,走出书斋,进入社会,融入司法实践之中,掌握中国司法制度运行的实际状况,获取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对于法学研究者来说,就显得格外重要。
最近两、三年来,笔者通过讲学、调研等多种途径,与一些地方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进行了较为广泛的接触。每次进行这种接触,笔者都感到“一种活生生的现实扑面而来”,自己的观念受到冲击,以往对司法实践的种种不准确的认识得以改变。笔者深深感到,理论与实践的距离被人们无行之中加以夸大了。实际上,司法实践不仅不排斥理论,而且极其欢迎那些能够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给予解释、对司法界的改革探索具有指导作用的理论。甚至在不少情况下,司法界作出的探索已经大大超越了理论,使得现有的理论已不足以发挥其解释、启蒙和规范的作用。当然,学者提出的不少理论、学说、观点,尽管非常富有见地,但还主要存在于“象牙塔”中,盛行于课堂上、学术论文中,而无法为更多的从事法律实务的人士所了解。
有鉴于此,笔者一直有一种冲动:为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甚至具有一定教育程度的普通读者写一本小册子。在这本小册子中,我要把一些较为成熟的思想、观点透过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并通过一种非学院式的语言表达出来。但由于“正式的学术研究”一直没有停下来的时候,而“为职称而学问”的环境又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这一想法也就一直埋在心里。
但机会终于来了。1999年春天,中国法制出版社策划出版一个“法学随笔”系列。当策划编辑李仕春博士向我询问有无兴趣参与进来的时候,我就一口答应了,并随即展开了写作前的紧张准备工作。
最初的时候,笔者曾将本书的书名定为《通过程序实现法治》——与书中的一篇短文标题相同。但考虑到这似乎更像一部研究程序问题的学术专著,而不太符合整套丛书的选题宗旨,因而也就放弃了。后来,笔者的第二部专著《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正式出版。这给了我更多的时间去考虑这本书的构架和书名问题。一天夜里,笔者正在翻看一篇刚刚发表的论文。该论文涉及的是程序正义问题。当读到“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这句话时,一个念头猛然间出现了:既然司法正义的核心也就是程序上的正义,而程序正义在很大程度上又属于“看得见的正义”,那何不将这本小册子定名为《看得见的正义》呢!于是,本书的书名就这样诞生了。